3年前媽媽抱他流落街頭...臺中男童慘遭虐死 社會局怒提告!
臺中市3歲邱姓男童被虐死案,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19日表示,3年前,王母和邱姓同居人疑因爭吵後被趕出門,王母帶着未滿月的男嬰流落街頭,被警方發現後,社會局給予緊急安置,結果男童9月20日返家不久,就不幸被虐死,家防中心已提出傷害的獨立告訴。
▲臺中家防中心主任侯淑茹表示,將提出傷害的獨立告訴。(圖/記者鄧木卿攝)
侯淑茹表示,邱、王2人在2012年結婚,隔年即生下1女,2015年生下1男後離婚,但還是住在一起,邱男從事裝潢工作,王女則全職照顧小孩,2016年11月又生下1男,隔月也就是12月,雙方發生爭吵,王女被趕出家門,王只好帶着未滿月的男嬰流落街頭,社工經多方評估,並持續向法院聲請延長安置,後來考量安置原因消失,因此今年9月20日讓母子倆返家,男童返家後,社工每月也都進行家訪關心。
邱姓男童被虐死消息傳出後,負責個案的社工人員既難過又生氣,侯淑茹說,孩子身上確實有新舊傷痕,不管是誰所爲,也不管死因爲何,站在主持公道和伸張正義的角度,家防中心已提出傷害的獨立告訴,未來如果確定是父母虐待致死,除了要負起刑事責任之外,家防中心也會依兒權法,要求父母上親子教育課程。
侯說,多數虐童事件的發生,「兇手」大都是照顧者,在照顧過程中,小孩需求沒有被滿足時,就會用哭鬧的方式表達,特別是學齡前的孩子表達更是困難,很多家長就會禁不住或是沒有辦法耐住性子,就會有情緒反彈,當下就會用手上的工具打小孩,因此,如果照顧者發現自己開始有情緒失控的情形,就趕快離開現場,離開那個小孩,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