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凌晨6點起 109個捷運站可收北市路邊停車費
爲了提供民衆多元繳費方式,31日凌晨6點起,現有109個捷運車站,也可繳交臺北市路邊停車費,試辦時間1年半。屆時民衆進出捷運站時,可持「未逾期」繳費單,至車站詢問處服務窗口以現金繳費,不需再特地前往超商繳費。
▲31日凌晨6點起,109個捷運站可收北市路邊停車費。(圖/捷運局)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指出,包括四大超商、美廉社、加油站也都有代收停車費的服務,民衆也透過金融機構或電信業者停車費代扣繳,此外,「全國繳費網」網頁或手機下載APP「北市好停車」,可利用晶片金融卡或活期性帳戶(限繳車主本人停車單),進行線上即時繳納停車費。
捷運局表示,由於停車費屬政府規費,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與民衆於便利超商繳費時相同,代收收據即爲正式憑證,無須開立統一發票。停管處也提醒,爲了維護民衆自身權益,繳費時記得要索取收據憑證並保存6個月,若需申訴要檢附代收業者所開立的收據憑證,以供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