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公頃以下光電案交地方審議 彭啓明取消修法:迴歸中央審

環境部上月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欲將30公頃以下太陽光電開發案的環評審查權限下放地方政府,但遭外界批評助長地方首長、頭人索求回饋金,恐使賴政府再生能源2030年30%無法達標。環境部長彭啓明14日指出,因外界疑慮諸多,太陽光電、旅館及文教設施依然由環境部審查。(圖/報系資料照)

依現行規定,位在重要溼地的太陽光電開發案由環境部審查,環境部上月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欲將30公頃以下太陽光電開發案的環評審查權限下放地方政府,但遭外界批評助長地方首長、頭人索求回饋金,恐使賴政府再生能源2030年30%無法達標。環境部長彭啓明14日指出,因外界疑慮諸多,太陽光電、旅館及文教設施依然由環境部審查。

環境部10月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規畫將漁港、學校、太陽光電、旅館開發案交予地方政府審查,不過環境部上週表示,取消旅館部分的修法規畫,未來涉及環境敏感區位的旅館仍然交由環境部審查,今天進一步表示,暫不修正文教、光電開發行爲環評主管機關的環評審查、監督分工權責。

環境部長彭啓明14日赴立法院社福環衛委員會備詢前表示,外界可以質疑他不會寫訴狀、打官司,但不要懷疑他保護環境的決心,環境部順應外界要求,旅館、太陽光電、文教設施依然由中央審查。

他提到,地方政府審查環評遭懷疑遭受當地政治壓力,但環境部也會有,重點是要建立出完善環評審查制度,環境部正在委託NGO針對地方、中央政府過去3至4年環評案件執行總體檢,包含部分縣市環評沒有直播也會處理,明年年底就可呈現給外界知道。

彭啓明表示,環評審查需要中央、地方合作,由環境部執行統一規畫,纔是正確的做法,不希望把所有環評壓力都壓在中央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