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徵信恢復新規發佈?假的
原標題:2024年徵信恢復新規發佈?假的
經濟日報記者 馬春陽
近日,有不法中介爲達到營銷目的,散播所謂“2024年徵信恢復新規”不實言論,以此誘導社會公衆。爲此,10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發佈聲明稱,目前並未有新規定發佈,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爲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爲5年;超過5年的,將予以刪除。針對網上不實信息或言論,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提醒廣大社會公衆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避免造成損失,若有疑問,可撥打徵信中心唯一客服電話400-810-8866進行諮詢。
哪些行爲會產生不良信息?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夥人朱奕奕介紹,從目前看,不良信用記錄的形成原因主要爲存在逾期還款、呆賬、公共不良信息。逾期還款比如貸款逾期、信用卡未能按時還款;呆賬指長期未能償還,被金融機構列爲壞賬的借款;公共不良信息是指欠稅、行政處罰、被法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等相關記錄。
個人對於錯誤、遺漏信息可以行使異議權和申訴權。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規定,信息主體若認爲徵信機構採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信息主體若認爲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派出機構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於如何避免產生不良信用記錄,朱奕奕建議,首先,應綜合考慮自身還款能力合理負債,避免出現還款困難的情形;其次,對於各項借款,需要養成良好的還款習慣,牢記具體的還款時間,確保按時足額還款;還有,對於已經逾期的借款,不可僥倖或逃避,及時還款或者與貸款機構聯繫。此外,應當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避免他人盜用身份證、信用卡導致影響徵信情況的發生。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