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選】美國通過《2020國防授權法》,將使臺灣選情更加白熱化?

國會裡任何挺臺的法案、關注臺灣的作爲,都很重要,那都會促使既有政策做改變(即使改變得不會很快)。(圖/路透)●作者/US Taiwan Watch:美國國會臺灣觀測站

《2020國防授權法》早前相繼通過參衆議院,進入兩院協商階段。在本月11日衆議院通過協商版本後,參議院全院院會(17日)也以86票贊成、8票反對通過此版本,法案將送交總統總統簽署。這項法案當中條文要求「國家情報總監」(注1)在臺灣大選後45天內提交報告,說明中國干預或破壞臺灣選舉的行動,以及美國爲阻止這些行動的努力。在離大選不到一個月的這個時候通過,可能將使臺灣的選舉對於境外勢力干涉的攻防更加白熱化

此法案當中跟臺灣相關的條文內容,幾乎都是來自於今年六月份民主黨衆議院議員謝安達(Adam Schiff)所提出的《2020年情報授權法》(注2),他是本屆國會衆議院情報委員會的主席(有看衆議院之前舉辦彈劾川普聽證會的人,應該對他很熟悉)。

裡面要求行政部門做的事情還滿多的,而且多半有限期,例如:一、要求國家情報總監在2020年臺灣大選後45天內,應向國會相關委員會報告針對中國干預或破壞選舉而進行的行動。二、要求國防部長在法案頒佈180天內,必須向國會軍委會提交報告。內容包括成立高階、跨部會美臺工作小組,以協調因應新興網路安全議題可行性三、討論美國國防部與臺灣進行網路安全活動的現行與未來計劃;美臺就網路安全建立、執行或實施協議所遇到的障礙討論等。四、檢視《臺灣關係法》並報告。法案要求國防部長與國務卿審視:中國政府或中國共產黨是否透過軍事、經濟、訊息數位、外交或任何其他形式脅迫,影響

1.臺灣人民之安全、社會以及經濟體系

2.兩岸軍事平衡

3.臺灣未來應繼續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待。法案涉及臺灣的部分詳列於第1260B、1260C及1260D條,關於中國對臺灣選舉的干預則是列在「與中國相關事務」項目中的第5513條。

▲筆者提醒大家想想看,美國跟中國雙方在臺灣發揮影響力目的各是什麼?(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常有人說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不重要、根本沒實效(例如馬前總統也這樣說),但事實上國會代表民意,即使我們知道行政部門的改變比較慢、也比較不會大幅改變既有政策,但國會裡任何挺臺的法案、關注臺灣的作爲,都很重要,那都會促使既有政策做改變(即使改變得不會很快)。有了法案的授權、甚至是要求,那行政部門就一定得做迴應。另外,前陣子有許多在野黨政治人物、甚至是立委,直接提出來叫美國不要「干預臺灣內政」,還有人藉此講說「你看美國跟中國一樣都會干預」,爲什麼中國不行?大家隨意想想看就知道這種論調的荒謬之處:想想看,美國跟中國雙方在臺灣發揮影響力的目的各是什麼?美國方面,不管是對臺軍售、美國國會瘋狂提出臺灣相關法案,或是行政單位如副總統彭斯去年在哈德遜研究所的發言,都是爲了要提高臺灣自主防禦能力,以及守護讚揚臺灣的民主價值。那麼中國呢?中國在臺灣試圖發揮怎樣的影響力?鼓吹的是什麼樣的理念和價值?世界上還有哪個國家像中國一樣明白講說要併吞臺灣?還有哪個國家像中國一樣在國際上大大小小的各種場合都打壓臺灣?至於那些講說「全球各大媒體華府智庫、華府各政府部門都被某黨收買,所以扭曲、詆譭、抹紅中國的作爲」,或者至今仍堅持中國沒有干預臺灣政治的那些言論,就實在太超現實而不知該讓人怎麼迴應了。我們在先前的文章提到,「史上首次國民黨公開地反對貼近美國外交政策,對臺灣來說其實是一大危機,這代表了過去半世紀以來的國家安全結構受到了挑戰。」如果我們觀察一下這兩三年來臺灣的某部份輿論和媒體論調,實在滿令人憂心的。

最後還是要再不厭其煩地說一遍,千萬不要用幾個單一法案的狀況就來談「疑美論」。像今年稍早的《2020年情報授權法》雖然沒有通過,但後來跟臺灣相關的條文都寫進了國防授權法裡面。

注1:美國國家情報總監(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 DNI)是內閣閣員,負責協調指揮中央情報局(CIA)等全美情治單位,級別最高。

注2:美國情報體系(United States Intelligence Community, IC)由美國政府內16個獨立機構(包括中情局國安局等)組成的聯合組織,這些獨立機構進行各類情報活動,以支持美國的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美國情報體系隸屬於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由國家情報總監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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