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方正電機及3人責任人擬被罰680萬
中國網財經1月9日訊(記者 王嘉浩)1月8日晚間,方正電機(002196.SZ)公告稱,因對“三包費”的會計估計不合理、不恰當地擴大上海海能商譽相關資產組,致方正電2018年至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個別年度虛假記載佔比較大;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其處罰款400萬元;對3名時任負責人處罰款合計280萬元。
經浙江證監局查明,2015年以來,方正電機全資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車電子有限公司直接或通過廣西三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向廣西玉柴機器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銷售產品,並向廣西玉柴提供產品質保,根據廣西玉柴的索賠情況,上海海能計提或確認產品質量“三包費”。自2018年底起,廣西玉柴發起的產品質量索賠明顯增加,但公司未作出恰當的會計估計及會計處理。經計算,2018年至2022年公司應補提“三包費”金額分別爲25,507,964.70元、4,230,689.72元、-14,981,900.30元、-12,403,994.38元、-2,564,102.22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比例分別爲5.98%、22.67%、-2.31%、-148.94%、-0.77%,並影響對應年度商譽減值準備。
此外,2015年,方正電機收購上海海能100%股權,形成商譽828,611,977.03元。方正電機(越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越南方正)原爲方正電機全資子公司;2019年7月,方正電機將越南方正100%股權轉讓給上海海能。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當地將越南方正納入上海海能商譽相關資產組,進行商譽減值測試,導致確認的商譽減值準備金額不準確。經計算,結合“三包費”會計估計不合理的影響,2018年至2022年公司應補充確認商譽減值準備金額分別爲52,924,340.56元、1,733,842.21元、32,906,876.18元、14,717,695.60元、-84,412,115.24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比例分別爲12.40%、9.29%、5.08%、176.72%、-25.26%。
上述兩項合計,公司2018年利潤總額虛增78,432,305.26元、2019年利潤總額虛增5,964,531.93元,2020年利潤總額虛增17,924,975.88元,2021年利潤總額虛增2,313,701.22元,2022年利潤總額虛減86,976,217.46元,分別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
浙江證監局認爲方正電機上述行爲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及2019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爲。
同時,牟健作爲方正電機時任董事、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副總經理,是公司前述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牛銘奎作爲方正電機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是公司前述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顧一峰作爲方正電機時任董事長,負有對公司全面管理的職責,是公司前述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依據2019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方正電機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董事、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副總經理牟健處以13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牛銘奎處以8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顧一峰處以70萬元罰款。
方正電機對此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經營及持續發展造成重大影響。同時,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所涉內容未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資料顯示,方正電機主營業務爲家用縫紉機電機、汽車電機、汽車電子、智能控制器生產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