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造假安俊英PD一審宣判!「求刑減少變2年」檢方解釋3原因
南韓超人氣選秀節目《PRODUCE 101》被爆出作假,節目製作人安俊英一度在初步判決時被求刑3年,不過今(29)日一審結果出爐,他比原先判得還少,以詐欺等罪嫌求刑2年、追繳金約3700萬韓幣(臺幣約爲89萬),檢方也解釋原因了。
▲安俊英PD承認票數造假。(圖/CFP)
根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最新判決,以詐欺、違反《不當徵求和賄賂法》等罪嫌判處安俊英2年有期徒刑、追繳金約3700萬韓幣;一起遭到起訴的總製作人金某則宣告被判處1年8個月有期徒刑,輔助製作人李某罰款1000萬韓幣(約24萬臺幣),5名經紀公司關係者各自罰款500~700萬韓幣(約臺幣12~17萬)。
不過這樣的結果跟本月中初步判決有所差異,當時兩人分別被求刑3年,輔助製作人李某求刑2年,5名經紀公司關係者遭求刑1年有期徒刑。
▲因爲被抓包作假,第四季選出的男團X1也宣佈解散。(圖/翻攝自X1 IG)
對於此判決,檢方表示被告人全都認了有罪,對於安俊英的裁決結果則表示,他作爲主要製作人主動造假排名,罪刑重大,且在第三與第四季播出前後,大約1年6個月的期間接受各經紀公司的請託(賄賂),被招待了約莫3700萬酒局,對此遭受大衆的不信任,他必須負起最大的責任。
但判得比之前輕恐怕是因爲以下三點:「他擔心如果完全依據觀衆投票結果,可能無法成功選出出道組,而且他並非圖謀個人的利益」、「酒局的招待無法實際評斷是否直接影響這個不法的造假行爲」、「十分配合調查」。而金某也考量他並非圖謀個人利益,且將投票獲得的收益全都返還,公司並無獲利,並交了自白書配合調查等理由給予較上次初判爲輕的判決結果。
對於輔助製作人李某判決,則考量他無法拒絕資深製作人的要求;5名經紀公司的判決也是因爲無法證明酒局跟選秀結果有直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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