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綜合試題
綜合二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
1、依我國有關立法的規定,委託代理人爲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轉託他人代理的,在下列哪一種情況下,復代理人代理行爲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擔?
A、委託代理人事先通知被代理人 B、委託代理人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
C、委託代理人爲了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D、轉託代理的後果對被代理人是有利的
2、人身權屬於下列何種權利?
3、雙務合同當事人享有的同時履行抗辯權,屬於下列何種情形?
A、只爲永久性抗辯權,不爲延期性抗辯權 B、只爲延期性抗辯權,不爲永久性抗辯權。C、既爲永久性抗辯權,又爲延期性抗辯權 D、或爲永久性抗辯權,或爲延期性抗辯權。
4、甲以舉報乙的兒子吸毒相威脅,迫使乙簽訂了一份合同。乙事後以受脅迫爲由主張撤銷該合同。乙事後以受脅迫爲由主張撤銷該合同。乙撤銷合同的意思何時生效?
A、乙作出意思表示之時 B、乙撤銷通知到達甲時
C、乙的主張得到甲承認時 D、乙的主張得到法院支持時
5、債務人向債權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債務,將引起下列何種效果?
C、訴訟時效的延長 D、訴訟時效的繼續
6、甲於2003年5月4日病逝,5月7日安葬完畢,5月8日繼承人一起確定甲的遺產,5月9日繼承人之間確定繼承的比例,5月10日遺產分割完畢。請問繼承是從哪一天開始的?
A、5月4日 B、5月7日 C、5月8日 D、5月10日
7、本科生秦某、阮某共同出資1萬元,合夥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雙方以書面合同約定,縫單週秦某使用,雙週歸阮某使用,各自對自己使用期間發生的損害獨立負責。10月22日,阮某同石某發生糾紛,爭執中阮某用電腦打傷石某,造成損失3萬元。本案應如何認定?
A、秦、阮二人是合夥,石某有權要求他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B、秦、阮二人合夥,本應連帶賠償,但合同約定各負其責,應當按合同辦。
C、阮某用共有財產致人損害,應當自己負責。
D、阮某用共有財產致人損害,應當先賠償,無力賠償部分,由秦某補充。
8、要求結婚的男女,符合婚姻法的規定但未辦理結婚登記,在補辦結婚登記後,其婚姻關係有效時間自何時起算?
A、登記之日 B、具備婚姻的實質要件之時 C、兼備婚姻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之時 D、公開同居之時
9、楊某欠白某酒錢,同白某簽定抵押合同,把自己的祖傳寶刀抵押給白某,沒有登記。此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A、因爲沒有登記,不能產生法律上的抵押效力,只有事實上的抵押效力。
B、沒有登記只能發生抵押合同的效力,不能產生抵押擔保物權的效力。
C、對楊某和和某有抵押合同原效力,宋某則不受約束。
D、對楊某和白某有債權擔保的效力,沒有物權變動效力。
10、下列債權中,能夠發生代位權的是哪一種?
A、甲欠乙10萬元,2月2號到期,丙欠甲15萬元,當年5月到期。
B、於某賣給郭某5萬元的貸,交貨後質量不合格,付款期到郭拒不付款,於某欠王某5萬元到期未還。
C、甲公司欠乙公司貸款20萬元,到期不還,乙公司欠丙公司18萬元,到期未還,甲公司正向工商行政機關申請公司註銷登記。
D、甲做生意欠乙20萬元借款到期不還,丙煤礦因甲父在礦難中死亡,承諾會給甲22萬元賠償金。
11、個體工商戶陳某將自己開辦的美容院交給好友趙某實際經營。趙某在爲顧客李某做美容時,因錯誤使用美容產品與李某發生爭議。如果他某決定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該爭議,應以誰爲被告?
A、陳某B、趙某 C、陳某與趙某 D、陳某或者趙某
1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訴訟代表人行使下列哪項權利無須經過被代表當事人的同意?
A、變更訴訟請求 B、提出證據 C、進行和解 D、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A、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B、申請人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C、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D、申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14、對上訴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是適用法律有錯誤的,應當如何處理?
C、判決撤銷原判,發回重審D、裁定改判
15、在民事訴訟中,如果被告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時,人民法院從程序上應作何種處理?
A、延期審理 B、缺席判決 C、訴訟中止 D、訴訟終結
16、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如何處理?
A、拘傳 B、缺席判決 C、按撤訴處理 D、終結訴訟
17、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審程序再審的案件,在審理中認爲該案件不符合民事訴訟規定的受理條件時,下列哪種處理是正確的?
A、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駁回起訴 B、判決撤銷一、二審判決,駁回起訴
C、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發回重審 D、判決撤銷一、二審判決,發回重審
18、人民法院受理申請人的支付令申請後,應當向支會人發出何種通知?
A、立案通知 B、參加訴訟通知 C、協助執行通知 D、停止支會通知
19、對法院作出的先予仞行的裁定,當事不服的,享有何種權利?
A、可以提起上訴 B、可以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C、可以提起反訴 D、可以申請複議,複議期間停止執行
20、人民法院決定對妨害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司法拘留,該當事人不服的,享有何種權利?
A、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B、向本級法院和上級法院各申請複議一次
C、向本級法院申請複議一次 D、向上一級法院申請複議一次
A、法律的國際衝突 B、法律的區際衝突
C、法律的人際衝突 D、法律的時際衝突
22、進行法律選擇時,必須瞭解和分析法律背後的政策與精神,倡導此種做法的學說是
A、結果選擇說 B、國際禮讓說 C、政府利益分析說 D、本地法說
23、是影響最大的一個統一國際私法規範的國際組織
A、國際聯盟 B、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
C、國際統一私法協會 D、海牙國際私法會議
2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我國是以 爲標準確定外國法國的國籍
C、法人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D、法人營業中心所在地
25、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的意見,在當事人住所不明或不能確定時,其住所在其
A、國籍國 B、營業所所在地 C、與產生糾紛的民事關係有密切聯繫的地方
D、經常居住地
26、按最密切聯繫原則確定合同準據法,在方法上屬於
A、分割論 B、單一論 C、主觀論 D、客觀論
27、對涉外侵權賠償準據法的確定,我國《民法通則》沒有規定適用
A、中國法律 B、與被控行爲有最密切聯繫的國家的法律
C、當事人共同國籍國法律 D、當事人共同住所地法律
28、甲與乙系大學同班同學,1987年甲大學畢業後赴加拿大人留學並定居加拿大,1993年取得加拿大國籍。1988年乙赴美國留學,1993年成爲美國加州永久居民。1995年甲乙同遊歐洲,並隨後在意大利按當地法律結婚。1996年乙回到中國,不再與甲來往。一年後,乙向中國法院提出與甲離婚。中國法院在認定甲乙的婚姻是否有效時,應適用
A、美國加州法律 B、加拿DaFa律 C、意大利法律 D、中國法律
29、在遺產的法定繼承上,關於“同一制”的正確理解是
A、指對死者人格及財產的“普遍繼承製度”
B、指對死者遺產不問其所在地及財產性質,均適用遺產所在地法的制度
C、指對死者遺產不問其所在地及財產性質,統一由死者屬人法決定的制度
D、指對死者遺產不問其所在地及財產性質,統一由法院地法解決的制度
30、假設某人具有A國國籍,在C國有若干動產,在B國居住了5年後未立遺囑死亡,在A國和在D國的繼承人發生糾紛而由A國法院受理此案。A國是1988年《死者遺產繼承法律適用公約》的締約國,那麼根據該公約,A國法院原則上應適用來判決這起涉外繼承爭議的法律是
A、A國法 B、B國法 C、C國法 D、D國法
二、多項選擇題:
31、《合同法》第2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下列合同中,屬於這種效力狀況的有哪些?
A、夫妻一方擅自出賣共同共有的財產的合同 B、家庭共同共有人擅自花大額資金在首飾店爲自己購買首飾的合同 C、甲委託乙經營飯店,乙同丙訂立了買賣該飯店的合同
D、公路長途運輸的承運人因得知貨物銷售價格極高,途中出賣該貨物
32、根據《民法通則》第127條關於饅頭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的規定,以下表述中,哪些爲正確?
A、動物飼養人不能被受害人證明有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B、動物飼養人能夠證明自己無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C、動物飼養人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過錯所致的,不承擔責任
D、動物飼養人能夠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33、在甲沒有代理權的情況下,以下各項中,哪些足以使相對人乙誤信其有代理權?
A、本人丙知道甲以自己名義實施代理行爲而不作否認表示
B、甲持有丙的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印章的空白合同書
C、甲原有代理權,後來代理權範圍被縮小,而乙無從知曉
D、甲原有代理權,後來授權被撤銷,但沒有通知乙
34、下列哪些發球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法?
A、某甲將某乙的一顆鑽石加工成鑽石戒指,某乙支付料錢和工錢後取得該戒指。
B、國家取得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
C、王某將鄰居李某委託看管的一區瘸腿馬擅自賣給趙某,趙某基於善意買得此馬。
D、農民收割自家責任田中的莊稼。
35、甲向乙借款,將自有的一頭已受孕的母牛出質於乙。質押期間,母牛產下牛犢。對於該牛犢歸屬,應當如何認定?
A、牛犢應歸甲所有 B、牛犢的歸屬依據母牛的權屬關係確定
C、甲在質押期間享有牛犢佔有返還請求權 D、甲對牛犢雖享有所有權,但在質押期間不享有牛犢佔有返還請求權
36、根據無因管理的成立要件,下列哪些構成無因管理?
A、暴雨來臨時,主動爲外出的領導加固危房。
B、爲避免自家房屋受損而修理鄰居家的房子。
C、看到走失的牛帶回家飼養,並貼出招領啓事。
D、受委託看孩子,孩子生病,將其送往醫院。
37、甲將自己的錄音機交乙修理,雙方就履行期無約定,乙修好後,甲請求乙交付,此時乙享有下列何種權利?
A、同時履行抗辯權 B、不安抗辯權 C、後履行抗辯權 D、留置權
38、以下關於要約的表述,正確的有哪些?
A、要約是意思表示 B、要約與要約邀請是同一含義
C、要約的內容須具體確定 D、要約應表明相對人承諾即受其拘束
39、張某爲泄私憤將同村村民石某打傷住院,石某在住院期間被查出已是晚期肺癌,不久即死在醫院。則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對石某之死不應當承擔責任,因爲石某因晚期肺癌而死亡,張某的行爲與石某之死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B、張某對石某之死應當承擔責任,因爲是其導致石某受傷住院,而石某是在醫院死亡的。
C、張某對石某受傷住院不應承擔責任,因爲石某已經身患絕症,住院療傷已無意義
D、張茜對石某之傷應承擔民事責任,因爲石某之傷與張某的行爲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0、在登記生效的抵押關係中,抵押人對抵押物的處分應受何種限制?
A、不能作事實上的處分。 B、既不能作事實上的處分也不能作法律上的處分。
C、能夠有限度地作法律上的處分既必須經過抵押權人同意,未經同意的,抵押權人可以主張轉讓無效。
D、作法律上的處分不受抵押權的限制,但是未通知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人可以主張主張讓無效。
41、下列哪些案件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A、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案件 B、代表人訴訟案件 C、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
D、申請財產保全的案件
42、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的審理方式有哪些?
A、調解 B、開庭審理 C、書面審理 D、逕行裁判
43、下列案件中屬於專屬管轄的案件有哪些?
A、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
B、因運輸合同提起的訴訟 C、因在我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
D、因港口作業糾紛提起的訴訟
44、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根據指定的期間履行下列哪些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A、交付財物 B、給付金錢 C、指定的行爲 D、其他義務
45、以下哪些情形,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
A、不予受理的裁定 B、駁回起訴的裁定
C、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案件
D、依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後維持原判的案件
46、以下哪些案件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A、發回重審的案件 B、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C、共同訴訟中當事人人數衆多的案件
D、宣告公民失蹤案件
47、按照法律規定,不能公開審理的案件包括以下哪些?
A、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 B、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C、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
D、離婚案件
48、根據法律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訴訟中享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但在一審程序中無權進行以下哪些訴訟行爲?
A、提出管轄權異議 B、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C、申請回避 D、申請撤訴
49、督促程序可以基於下列哪些情形而終結?
A、支付令的撤銷 B、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清償債務
C、債務人不在我國境內 D、債務人下落不明
50、下列哪些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A、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B、適用公示催告程序審理的案件
C、選民資格案件 D、重在疑難的非訟案件
51、國際私法淵源的表現形式有
A、國內立法 B、國內判例 C、國際條約 D、國際慣例
52、 是旨在排除或限制外國法適用的衝突法制度
A、識別 B、反致 C、法律規避 D、外國法內容的確定
53、明確規定採用反致或轉致
A、海牙《解決本國法和住所地法衝突公約》
B、日內瓦《解決匯票和本票若干法律衝突公約》
C、海牙《婚姻法律衝突公約》
D、海牙《死者遺產繼承法律適用公約》
54、屬人法是以當事人的國籍或住所爲連結點的系屬公式,一般用於解決
A、物權方面的法律衝突 B、人的能力、身份方面的法律衝突
C、繼承領域的法律衝突 D、婚姻實質要件方面的法律衝突
55、贊成反致制度的學者認爲,採用反致制度
A、不違反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 B、可以擴大本國法的適用範圍
C、可維護外國法律的完整性,尊重外國主權
D、可使案件不論在哪一國審理,都可以得到同樣的判決結果
56、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適用公約》的適用範圍包括
A、具有國際性的商業代理 B、具有涉外性的指定代理
C、具有涉外因素的繼承代理 D、具有國際性的訴訟代理
57、按照莫里斯的理論,合同自體法是指
A、合同締結地法 B、當事人意圖適用的法律
C、當事人沒有意思表示時,根據情況可以推斷其選擇的法律
D、與交易有最密切聯繫的法律
58、根據《公路交通事故法律適用公約》,公路交通事故應適用事故發生地國家的內國法,但除外
A、事故的發生因承運人的故意引起 B、事故的發生因不可抗力引起
C、如果在發生事故地,車外的人捲入事故並可能負有責任,且他們均在車輛登記國有慣常居所
D、如果有兩部或兩部以上車輛發生事故,且所有車輛均在同一國登記註冊
59、關於促裁協議的法律效力,正確的說法是
A、排除法院管轄權的依據 B、決定促裁實體法適用的依據
C、仲裁庭得以行使管轄權的依據 D、仲裁裁決得以強制執行的依據
60、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下列選項中,當事人不得用書面協議選擇其他國家法院管轄的案件有
A、在中國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糾紛 B、在中國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C、接受外國公司技術轉讓的合同糾紛 D、因處於我國的不動產而發生的所有權糾紛
三、簡答題:
1、動產與不動產區分的法律意義何在?
2、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如何?
3、簡述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的審理方式?
4、提起上訴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5、既得權說?
6、連接點在國際私法中的地位、作用和發展趨勢?
四、案例分析題:
1、甲爲一個體工商戶,因經營不善,欠乙50萬元,現還款期已到。爲還款,甲將其好友丙因出國而寄放在甲處的一輛摩托車,以自己的名義出售給丁。戊知曉甲的處境,遂提出要以30萬元的價格購買甲一件祖傳古玩(估價爲50萬元),甲因一時無法找到買主,只好答應了戊的要求。請回答下列問題:
(1)甲與丁之間的買賣摩托車行爲效力如何?爲什麼?
(2)甲與戊之間的買賣古玩的行爲效力如何?爲什麼?
2、2002年8月10日,甲公司與乙水泥廠簽訂水泥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由乙水泥廠於同年9月底之前向向甲公司提供水泥500噸。合同簽訂後,2002年9月20日,乙水泥廠與丙運輸公司簽訂運輸合同,由丙運輸公司負責運輸水泥。同年9月26日,丙運輸公司將乙水泥廠交付其運輸的水泥運到甲公司住所地時,發現甲公司已於9月初被丁公司住所地時,發現甲公司已於9月初被被丁公司兼併,丁公司的負責人稱不知此事,拒絕收貨。此時,鄰近的戊公司聲稱乙水泥廠尚欠春600噸水泥未提供,並出示與乙水泥廠之間簽訂的水泥買賣合同,要求丙運輸公司將該批水泥交給自己,地是內運輸公司將水泥交給戊公司。
乙水泥廠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應如何提起訴訟?
3、最密切聯繫原則在我國立法及司法實踐中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