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霸王車又不想監禁? 法官:妳自己走回50公里

法官女子自己決定刑責。(圖/翻攝自Youtube)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俄亥俄州(Ohio)一名18歲女子維多利亞芭絲康(Victoria Bascom)日前搭計程車卻不付錢,湖郡法官希康納提(Michael Cicconetti)問,「你要被監禁60天還是要自己走回搭霸王車的里程數?」維多莉亞選擇乖乖走完30哩(約48.2公里)的「霸王路」。

據《紐約時報》報導,維多莉亞日前從克里夫蘭(Cleveland)到潘斯維爾(Painesville)搭計程車,下車後卻不付錢,最後法官希康納提給維多莉亞48小時完成霸王路,她也已經走完,不過還是得面臨四個月的緩刑,與付清100美元(約新臺幣3060元)的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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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法庭上聆聽判決影片。(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移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