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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繳存人: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1.階段性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我市單繳存人、雙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階段性上調至78萬元、130萬元,階段性措施的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

2.實施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我市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20%。改善型住宅、綠色建築、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政策可疊加享受。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相關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執行期間,上級若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6月7日

來源:揚州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