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路霸貨車佔透天厝門口做生意 屋主無奈:已經停2年了
彰化縣員林市永和街有一處民宅門口,停了1輛紅色小貨車長達2年,附近民衆都未曾看過此神秘屋主,如今屋主現身,表示自己是受害者,車子是租客的,因退租鬧得不愉快惡意停放。(吳建輝攝)
這棟民宅就位在彰化縣員林市永和街上,紅色的車輛就這樣停在門口長達2年。(吳建輝攝)
小貨車都放到輪胎沒氣了,屋主相當苦惱,只好找上議員求助。(吳建輝攝)
彰化縣員林市永和街有一處民宅門口,停了1輛紅色小貨車長達2年,附近民衆都未曾看過此神秘屋主,如今屋主現身,表示自己是受害者,車子是租客的,因退租鬧得不愉快兩人對簿公堂,因此門口遭租客惡意擺放車輛已經2年,還在車上賣起報紙,尋求過警察、環保局等單位都沒用,真的頭痛。
彰化縣議員曹嘉豪12日在議會臨時會中質詢,表示接獲民衆陳情,自家門口遭惡意停放車輛長達2年,每天早上還有員工進出車輛,拿取派報送派,宛如私人的小型倉庫,曹嘉豪說,陳情人爲了此事與前租客也就是車主對簿公堂,但是卻沒有強致力能夠執行,現在民衆的家門口依然被擺放車輛。
曹嘉豪轉述張姓屋主說法,惡意擺放車輛的租客過去因欠租,他要求搬離對簿公堂,沒想到接着惡夢就來,前後依規定張貼2次通知要求駛離,沒想到仍爲處理,如今車輛從有車牌到沒車牌,到現在都要報廢了,還是停在那邊。
曹嘉豪說,就連在議會大廳質詢也得不到迴應,車輛與路霸問題就擺在那邊,卻沒有相關局處有辦法回答,真的非常誇張,民衆求助還處處碰壁,甚至唐塞民衆,相關單位互推拖,都這樣還沒有他的皮條,認爲應該修訂相關自治條例,來對付這些人。
彰化縣環保局表示,該車輛依佔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認定並非廢棄車輛,因無車輛髒污、鏽蝕、破損等明顯失去原效能的車輛,因此並無相關規定能夠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則迴應,接獲議員通報後立即派員到現場瞭解,經查該車輛並非報廢車輛,無懸掛車牌停放道路,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2 條規定第四項,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車輛,將該車輛移置暫置場保管,並通知車主領回,後續將依法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至10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