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推動健全金融證券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12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關於全面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的制發背景、主要內容,以及檢察機關全面深化改革的亮點舉措。

《意見》強調,要依法從嚴打擊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加強高新技術、新興產業、科技創新等領域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護航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

最高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童建明在發佈會上表示,《意見》注重落實改革任務,堅持黨的中心工作推動到哪裡,檢察工作就要跟進到哪裡,自覺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爲法治擔當。

營商環境方面,《意見》提出,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促進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爲實行同責同罪同罰,促進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產權保護方面,《意見》強調,完善產權司法保護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健全檢察環節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加強高新技術、新興產業、科技創新等領域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依法保護商業秘密,加強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監督,護航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

童建明表示,在服務發展方面,《意見》部署了服務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系列檢察舉措。其中要求“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這也是今年最高檢部署的“檢察護企”專項工作中的一項重點工作。檢察機關將持續落實,着力監督糾正違法查扣凍財產特別是異地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

《意見》提出,依法從嚴打擊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推動健全金融證券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懲治非法金融活動,有力維護金融安全。

最高檢民事檢察廳廳長藍向東在發佈會上表示,自今年2月起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以來,最高檢加強金融等領域突出問題檢察監督,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據藍向東介紹,前三季度,全國檢察機關起訴金融犯罪1.8萬人,其中證券犯罪200餘人,依法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