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六四集會案 終院裁定恢復定罪

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呼籲市民參加「六四」集會的案件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天裁定政府勝訴,恢復原審的定罪和判刑1年3個月。美聯社資料照片

前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呼籲市民參加「六四」集會的案件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天裁定政府勝訴,恢復原審的定罪和判刑1年3個月。

2021年,鄒幸彤在報章發表文章,呼籲市民參與當年6月4日的「六四」集會,而警方此前已經以防止疫情擴散爲由,禁止支聯會當晚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集會。

警方其後起訴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地方法院最初裁定她罪成,判囚1年3個月,鄒幸彤不服上訴。

2022年底,高等法院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勝訴),定罪和判刑被撤銷,當時法官在庭上指出,雖然警方因應疫情禁止支聯會舉行公衆集會,但這項禁令的合法性未能確立,因此即使鄒幸彤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也不算犯法。

律政司隨後上訴至終院。

根據商業電臺今早的報導,終院幾位法官對鄒幸彤挑戰警方的集會禁令存在分歧,但最終裁定鄒幸彤的挑戰理據不成立,並指警務處處長對疫情安全的考慮可以理解,認爲禁令在限制和平集會權利和社會利益兩者之間,已作出公正平衡。

支聯會多年來舉行「六四」悼念晚會,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支聯會於2021年9月解散。

在「反送中」運動發生之後,香港不少泛民主派人士先後被捕及起訴,鄒幸彤是其中之一,也備受海外關注。她去年獲得法國及德國政府頒授2023年的「法德人權及法治獎」。

2021年12月,鄒幸彤也曾獲得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Chinese Democracy Education Foundation, CDEF)頒發第35屆傑出民主人士獎,同年又獲得獨立中文筆會林昭紀念獎。

鄒幸彤的中國未婚夫「野渡」幾天前在明報撰文,透露鄒幸彤在獄中得悉親人去世時,肝腸寸斷,而他未能出境到港奔喪,「我不能伴隨在你身邊,在你悲傷時拭去你所有的淚與痛,我甚至不能跨過一灣淺淺的深圳河水去奔喪。我的心與你同受煎熬」。

「野渡」又表示,他們除了相見難,收信亦難,「現實世界裡,情人的情書除了一人,全世界都看得見」。

據報導,「野渡」與鄒幸彤已經5年不能相見,而「野渡」正被中國當局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