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百噸改標陸茶 檢起訴3人
橋頭地檢署偵破107噸大陸茶出口到越南洗產地,再進口到臺灣的案件,行政院長蘇貞昌於去年10月到高雄慰問有功人員。(本報資料照片)
謝姓兄弟爲首的7人家族販茶集團爲消化在大陸雲南的庫存茶葉,走私107公噸的大陸茶葉到越南,洗產地後再進口到臺灣。橋頭地檢署4日偵結,依走私管制大陸物品進口、詐欺取財、妨害農工商罪等起訴謝姓兄弟與茶葉公司黃姓總經理,另4人因共繳交1000萬元不法所得,獲緩起訴處分。
橋頭地檢署去年9月底與10月初指揮高雄市調處查獲大陸走私茶葉多達107噸,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謝男在大陸雲南經營茶業公司,另由黃姓男子在高雄市岡山區開設茶行,集團成員另於2016年底成立另間公司,專門負責「洗產地」業務,辦理該集團自大陸運抵越南並更改產地標示後的茶葉,透過臺灣報關公司申請進口。
由於過去10年大陸市場劇變,送禮文化銳減,該集團茶葉銷量如斷崖式銳減,庫存量爆炸,承受鉅額損失。爲彌補虧損,該集團明知依據懲治走私條例規定,1次私運大陸地區產製的茶葉完稅價格不得超過10萬元新臺幣、或重量超過1000公斤,仍鋌而走險。
該集團2016年12月底至2022年9月間,將大陸茶葉包裝後轉運至越南,再委請越南食品公司加工並將產地改標註爲「越南」,由謝姓成員負責的公司在進口前改標,並委請不知情的臺灣報關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及臺中關申請報關登記入境,載運至位於南投縣名間鄉的倉庫,或轉運到高雄市岡山區黃男的茶行,茶行重新包裝再變更標示註明產地爲臺灣,以每臺斤1600元賣給民衆。
檢方訊後依《懲治走私條例》走私管制大陸物品進口罪、《刑法》妨害農工商罪中商品之原產國爲虛僞標示、販賣虛僞標示原產國商品與詐欺取財罪等,對謝姓兄弟與黃姓成員提起公訴,另4人因爲願意繳回犯罪所得1000萬元,且此案沒有被害人,因此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