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退稅535億 三批次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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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季剛結束,今年綜所稅申報件數約644.4萬件、自繳稅額約2,260億元。財政部賦稅署6日指出,總計將核退綜所稅額共535億元,分三批次(今年7月29日、10月31日與明年1月18日)發放。

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件數約644萬4,043件、年減0.1%,爲持平態勢。不過因去年上市櫃企業獲利創新高,企業發放員工年終獎金額度大幅成長,不少上班族適用較高綜所稅級距,也挹注綜所稅自繳稅額規模達到2,260億元、年增約18.8%。

扣除退稅額後,綜所稅的稅收淨額爲1,725億元、年增24.2%,稅收表現值得期待。另財政部今年推出手機報稅2.0,在抽獎活動加持下也吸引125萬戶使用,突破百萬戶目標。

賦稅署指出,首批退稅族將在今年7月29日拿到退稅款,包括6月30日前採用網路、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申報者,還有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者。

而第二批退稅族會在今年10月31日獲退稅款,涵蓋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者,還有5月11日後以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稅額試算紙本回復確認申報,以及因疫情而遞延申報者。

綜所稅第三批退稅族爲明年1月18日獲退稅款,爲逾期申報案件。

官員指出,退稅只有兩種方式,包括直撥退稅與退稅憑單,直撥退稅是直接把稅款匯入指定帳戶。

退稅憑單的退稅金額低於5千元爲「未畫線憑單」,可向指定銀行兌領;超過5千元者爲「有畫線憑單」,必須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再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

官員也提醒,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皆爲兩個月,若過期則要向國稅局申請展延,最多可展延至2023年3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