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資金墊付剛兌,銀河證券子公司因多項違規被暫停私募產品備案3個月

因涉剛性兌付用自有資金墊付等多項違規,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銀河”,601881.SH、06881.HK)子公司被暫停私募產品備案3個月。

7月5日晚,中國銀河發佈公告,全資子公司銀河金匯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銀河金匯”)收到了深圳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在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開展中存在個別定向資產管理賬戶違規與公司其他證券資產管理賬戶發生交易等四項問題,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根據深圳證監局的調查,銀河金匯在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開展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個別定向資產管理賬戶違規與公司其他證券資產管理賬戶發生交易,並高槓杆高集中度運作;二是存在剛性兌付的情形,使用自有資金進行墊付或兌付;三是資管新規整改不實,存在規模較大的資產管理計劃實質仍爲非淨值化通道類產品;四是存在內部制度不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足、投資標的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因上述行爲不符合《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3號)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30號)第三十九條第二款,《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106號)第十九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銀河金匯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3個月(爲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而新發行的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的行政監管措施,暫停期間自2024年7月6日至10月5日。

“如果對本行政監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申請可以通過郵政快遞寄送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行政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深圳證監局說道。

中國銀河表示,目前,銀河金匯在管產品運作平穩。上述暫停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事項對公司合併收入和利潤的影響較小,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活動。銀河金匯將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堅決按照監管部門要求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公司及銀河金匯將以此爲契機,持續優化完善內控機制,不斷夯實管理基礎,進一步遵循穩健的經營理念,切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努力提升投資者長期回報。

3月28日晚間,中國銀河發佈2023年度報告,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36.44億元,同比增加0.01%;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下稱“淨利潤”)78.79億元,同比增加1.43%。4月29日晚間,中國銀河發佈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報告期內,中國銀河實現營業收入72.14億元,同比減少17.0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6.31億元,同比減少27.46%。

據大智慧VIP,截至7月5日收盤,中國銀河報收10.6元,跌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