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掏腰包搶救遺址 13期地主怨
臺中市13期重劃區涉有麻餈埔遺址,列冊遺址的地主需負擔試掘費用。(臺中市文資處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13期重劃區因涉有舊南屯溪文化景觀及麻餈埔等遺址,列冊遺址地主須自行負擔試掘及探勘費,多名地主認爲費用高昂且考古專家難覓,盼市府協助。地政局指出,配地比例已考量地主相關費用支出成本;文資處表示,待地政局提供造冊名單後將媒介考古專家。
市議員劉士州指出,13期重劃區分爲指定遺址及列冊遺址,指定遺址爲公共設施,包括滯洪池、道路等;列冊遺址爲私人土地,地主須自行負擔試掘及勘查費用,約幾十萬元至上百萬元不等,且考古專家難尋,盼文化局協助及辦理後續流程,以利取得開發證明。
劉士州接獲地主陳情,日前邀市府相關單位與20名地主面對面溝通。地主質疑,市府把遺址範圍分給市民,卻保留無問題的抵費地,變成市民得自掏腰包探勘、搶救遺址;有地主要求容積獎勵或延長地價稅減免等補償。
另有地主表示,文化資產考古試掘流程困難重重,試掘方式及數量須經審查委員同意,1個探坑25萬元、人工鑽孔1孔1萬元;試掘若發現文化遺址,搶救範圍需另計費用,試掘報告書送審通過後才能興建房屋,但若蓋房時再挖到遺址又要搶救,耗時又花錢。
地政局表示,13期重劃後分配於列冊遺址範圍內私有土地約143筆、9.46公頃,公告期間異議案中並無就分配於列冊遺址範圍內提出異議,土地分配成果已確定。地政局指出,辦理13期重劃土地分配作業時,已將開發行爲應負擔的程序等因素列入重劃前後地價查估調整,並據以辦理土地分配,以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文資處指出,待地政局提供造冊名單後,會媒介考古專家給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