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獨活...4人租車燒炭2人臨陣脫逃「加工自殺罪」遭函送

▲如果幫助他人自殺有可能因加工自殺罪面臨一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圖/pixabay)

記者王佩翊/編譯

日本東京王子2017年曾發生4名男女相約在車內燒炭自殺的事件,但最後其中2人因不堪身體不適,臨陣脫逃,導致最後留在車內的28歲男性與一名17歲的女高中生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警視廳目前已將中途從車內逃出的17歲高中生與26歲女性以加工自殺罪名還送檢方偵辦。

根據NHK報導,4人在2017年7月先是透過推特招募「集體自殺」成員,隨後在藤澤市集合,再一起前往租車公司租車。4人駕駛着租來的車後,前往八王子市的一塊空地,並在車內燒炭輕生。沒想到就在燒炭過程中,其中2人因受不了噁心頭痛症狀,馬上打消輕生念頭,臨陣脫逃,獨留另外2人在車內慢慢死去。

來自神奈川縣藤澤市的28歲男性與東京北區當時年僅17歲的女高中生2人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警視廳認爲其餘2人逃出後,並未幫死者脫逃,且幫助死者輕生,因此以「加工自殺罪」將這名來自東京都練馬區的17歲男高中生與千葉市一名26歲女性函送檢方偵辦。2人在調查過程中向警方供稱,「一開始因爲濃煙失去意識,但在途中突然恢復意識,覺得太痛苦了,纔會趕緊跑出車外。」

事實上,在我國自殺獨活也須負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根據刑法257條加工自殺罪,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謀爲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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