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會抗議塭仔圳 質疑115%容積率打壓祖產
新莊泰山合法房屋自救會8日舉辦記者會,抗議市府給予的容積率有差別待遇。(新莊泰山合法房屋自救會提供/呂健豪新北傳真)
日前因塭仔圳拆遷問題,引發綠營與新北市地政局隔空開槓,今(8)日新莊泰山合法房屋自救會出面舉辦記者會,批評「塭仔圳沒人抗爭」是市府說謊,更稱無法接受城鄉局的115%容積率,質疑市府刻意打壓老新莊人的祖產,方便日後建商收購都更。
自救會新聞稿指出,對於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在總統公開政見發表會上說「塭仔圳沒人抗爭」感到不可置信,聲稱區內11個社區、上千戶,從2019年開始抗爭,公文幾百封、市府門口數百人陳抗還有人在屋前綁布條抗議,無法理解怎麼會講沒人抗爭。
自救會也說,塭仔圳因禁建55年至今,發展全被限制,許多老舊房子不能重建,許多地主不得已搭鐵皮屋出租謀生,卻被市府視爲都市惡瘤,卻沒想過是政策造成的,只要解禁加放寬容積率及建蔽率,當地早就是大樓了,批評市府不知人民的痛苦。
同時,自救會也批評市府對於這些排除在重劃之外的合法房屋,僅給予115%的容積率及50%的建蔽率,等於原本3層樓的透天厝,重建只能蓋成1樓的廁所,反問市府這樣如何讓居民安居樂業?
對於自救會的控訴,城鄉局迴應,塭仔圳市地重劃原爲1968年經濟部水利署公告爲一級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區,實施禁、限建管制,1973年新莊都市計劃劃設爲農業區,後因洪水平原管制解除,市府陸續擬定都市計劃,透過都市計劃藉以改善現況公安、環境髒亂之情事,並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進行土地開發。
有關容積率的質疑,城鄉局也說明,市地重劃範圍內之地主,均需共同負擔公共設施,該聚落因尚無負擔45%的公設,故以「第三種住宅區」容積率210%反推,而給予115%的容積率。
城鄉局強調,若後續陳情人因改建之需,亦可基於公平原則,共同負擔45%的公設後,提高容積率至210% ,或是也可選擇以更新方式辦理開發,也可有條件調高容積率,並沒有所謂的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