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池”“承諾收益”,準百億私募磐晟投資又被罰

繼上週末連更19份罰單後,中基協本週繼續開火,對兩傢俬募機構下發了五份自律處罰函。

劍指“資金池”“承諾收益”

8月22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自律處分欄新增五份監管函,涉及弘坤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簡稱:弘坤資產)和北京磐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磐晟投資)及相關責任人員。

具體來看,弘坤資產存在未履行投資者適當性義務,向部分投資者推介銷售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產品;未案約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即將實際運作情況與備案信息不符的情況,中基協對其予以公開譴責,暫停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十二個月。

弘坤資產時任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林轅,因負有直接責任,同樣被公開譴責。

而磐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磐晟投資),本次收到了“三聯”罰單。

中基協指出,磐晟投資存在五項違規行爲。

一是旗下四隻產品募集完畢,未按規定向中基協備案。

二是違規向投資承諾收益。

三是未按約定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

四是旗下兩隻產品擅自變更執行事務合夥人,公司股東發生變更,未按規定及時更新登記備案信息。

五是未能勤勉盡責,在管三隻產品的“基金到期日早於被投標的產品到期日,存在嚴重期限錯配問題,易引發募新還舊的資金池問題”。

短短數行,觸目驚心。“資金池”“承諾收益”,違規的情況頗爲嚴重。

這也難怪,中基協對磐晟投資進行公開譴責,限期改正,並暫停受理其私募基金產品備案12個月。

曾有兩起監管“前科”

成立於2013年2月,磐晟投資在2015年4月完成備案。目前存續產品43只,另有25只產品已清算。管理規模在50億到100億之間。

當然,這家準百億私募倒也不是首次被罰。行家查看了北京證監局的公開信息,就發現了兩份罰單。

2021年9月,北京證監局下發〔2021〕147號罰單,提及磐晟投資存在誤導宣傳,不公平地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以及未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基金信息的問題。彼時,北京證監局曾責令磐晟投資改正,限期30日提交整改報告。

2022年1月,北京證監局下發〔2022〕2號罰單,點名磐晟投資未按中基協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以及不公平地對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的情況,同樣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

連續被採取責令改正措施,這傢俬募是否整改到位了呢?

公開譴責“唯二”高管

中基協通過紅字提示,將兩則監管處罰列入誠信信息。還有三則提示信息: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存在長期處於清算狀態基金,全職從業人員不足——目前僅有2名,未達到監管要求的5名。

行家注意到,磐晟投資“唯二”的兩名從業人員,正是在中基協登記備案的高管。

履歷顯示,林童早在世紀之初就在大連獵人投資有限公司資產部任職。2010年10月,他擔任北京盛世宏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現爲北京盛世宏明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盛世宏明)合夥人。2013年2月起,他擔任磐晟投資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執行董事、信息填報負責人,同時在子公司北京企額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企額寶)兼任高管至今。

羅李女士,曾在深圳中天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中天匯富)擔任投資助理、合規運營經理等職。2021年11月,她擔任磐晟投資合規風控負責人。

作爲登記備案的高管人員,兩位均被中基協採取公開譴責的自律措施。目前,中基協從業人員信息顯示,兩位高管均有誠信記錄,不確定是否與本次處罰有關。

多起訴訟未見進展

另一方面,磐晟投資還捲入了多起侵權責任糾紛和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據企查查統計,今年4月以來已有10起新增立案信息。原告方爲自然人,被告方均爲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渤海銀行)成都分行,磐晟投資與蕪湖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蕪湖歌斐)作爲第三人涉訴。這些案件目前沒有開庭審理信息,詳情也未能瞭解。

行家還查到一則發佈於2020年的媒體報道,在譽衡藥業併購信邦製藥之際,其股東方譽衡集團曾設置總額46.6億元的私募併購股權基金。由渤海銀行出資30.6億元認購優先級份額;蕪湖歌斐與磐晟投資通過旗下產品投資8億元中間級份額;譽衡集團出資8億元認購劣後級份額。

巧合的是,這一結構安排中同時出現了渤海銀行、蕪湖歌斐與磐晟投資三家機構。那麼,前述糾紛案件,是否與此有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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