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京華城賄款去向 北檢下午三度提訊朱亞虎

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下午提訊北市前兵役局長、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左二)。記者林俊良/攝影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幾乎已認定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在臺北市長任內,涉嫌違法圖利威京集團,護航京華城額外獲得20%建築容積獎勵,不法利益高達111.7億餘元。北檢今天上午提訊在押被告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下午提訊再度向法院提出羈押抗告的北市前兵役局長、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

檢方日前將京華城20%的容獎市值視爲犯罪所得聲請扣押,已連帶造成銀行團對威京和鼎越的聯貸案收傘。檢方認爲,柯文哲與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明知京華城增加容積率從560%增至672%違背法令,卻共謀圖利威京集團,使京華城額外獲20%容積獎勵,因此扣押京華城位於北市松山區西松段3小段156地號土地,也就是京華城商場舊址。

檢方懷疑,威京集團沈慶京涉嫌透過朱亞虎的前局長身分,行賄應曉薇4700餘萬,賄款除作爲應女私用,並可能流向包括柯文哲、彭振聲在內的柯市府高層及民衆黨。

同時,柯、彭、沈等人,疑似透過曾爲北市都市發展局副總工程司、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以及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協助,裡應外合在審議京華城案容積率時,以都更條例內容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三項獎勵,額外增加20%容獎,被監察院認定於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