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傳國防大學春宮片 因部隊規定逃責

國防大學簡姓畢業生轉傳視訊活春宮片,因部隊規定下部隊電腦要重置,影片遭刪除,獲臺北地檢署(見圖)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國防大學7月間發生男女學生視訊課程上演活春宮,4分鐘的影像疑遭同學擷取後在網路流傳,軍方將涉嫌轉傳的簡姓等學生,依妨害風化、妨害秘密罪嫌送辦。北檢調查時,簡男供稱他順手轉傳後立即收回,由於他畢業分發下部隊時,部隊規定手機、電腦必須重置、安裝偵防軟體,影片已因重置遭刪除,沒有散佈猥褻物等事證,檢察官認定罪嫌不足,10日處分簡不起訴。

其他涉嫌擷取、轉傳影片的軍方、民間人士,則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

國防大學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採取遠距教學防疫,今年7月19日,政戰學院學生原本要到南部泳訓、跳傘、山訓,改成視訊課程,其中1名女學生疑因自設虛擬背景運用不當,直接在鏡頭前播出自己與學弟男友的4分鐘性愛過程,同學們遠距上課,突然看見這段活春宮,不禁傻眼。

影片遭同學側錄後,隨即在網路、LINE羣組流傳,軍方指示憲兵隊追查來源,陸續查出簡姓男學生等人涉嫌轉傳影片,依妨害風化、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桃檢偵辦。簡男因戶籍地在臺北地檢署轄區,遂函送北檢偵辦。

檢方調查時,簡男供稱收到影片後,以爲是同學又在LINE傳搞笑片,沒有看內容,就直接轉傳。事後發現影片有不雅內容就趕緊收回。收到簡男轉傳影片的友人也證稱,還來不及打開,就被簡男收回了。

檢方原打算調查簡男的手機和電腦紀錄,卻發現他因自學校畢業,分發下部隊時,部隊規定個人所有3C設備,須重置並安裝偵防軟體,由於重置後猥褻影片已被刪除,找不到這段猥褻影像,只能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將簡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