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旁種電 雲林瓦磘村強烈抗議
雲林縣元長鄉瓦磘村緊鄰住宅區建造太陽能電場,未經協調施工,引起村民強烈不滿陳抗,場面激烈,村民揚言抗爭到底。記者蔡維斌/攝影
雲林縣元長鄉瓦磘村太陽光電場纔開工就爆發激烈陳抗,昨天數十名村民聚集工地抗議,指施工單位未協調霸王硬上弓,在靠近住宅不到2公尺距離設光電場,議員蔡明水及元長鄉長李明明等民代首長聲援,業者指大家既反對,可用5千萬元買回土地設備,引起村民不滿,場面激烈,村民揚言將埋鍋造飯直到電場移走爲止。
佔地千坪元長鄉瓦磘太陽能光電場,去年9月向縣府申請設立即遭村民反對,該案場上週開工,村民昨天聚集數十人舉布條陳抗,元長鄉公所、代表會及議員蔡明水、張維心、陳俊龍、陳乙辰等多人聲援。
村長陳中一及村民羣情激動要求停工,自救會陳安邦等人說,大家並非反對綠能,但光電場緊鄰住宅區不到2公尺,安全堪虞且業者未與地方協調霸王硬上弓強行施工,加上謠言四起,指誰拿誰的錢,搞得和諧村子烏煙瘴氣,政府如何會讓電場設住宅旁,太離譜了。
村長及多名地方人士相繼出面發誓自清,絕無「被人摸頭」,縣府建設處科長徐瑞甫說明案場申請過程,強調該地屬建地合法,縣府許可,希望大家協調。鄉長李明明表示,案場距離住宅太近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應修訂,規定距離住宅一定距離。
陳姓業者承認未與地方協調,強調太陽能無害,案場合法且依地方要求協助把電塔地下化,若大家反對可用5千萬元買回土地設備。引起村民不滿叫罵,場面一度火爆。蔡明水等人指出,在村子中心蓋電場,無法接受,未來不排除提案要求中央或地方修訂法規,保障居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