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WTO代表羅昌發遭週刊指「公器私用」 妻子親友反駁無中生有

臺灣常駐世貿組織代表羅昌發。圖/中央社資料照

鏡週刊日前報導我國駐WTO代表羅昌發透過太太黃鈺華公器私用。對此,熟識黃鈺華的友人反駁「絕對都是無中生有」。該友人表示,黃鈺華曾擔任過法官、律師,尤其專門處理政府採購法上的採購程序訴訟,對於機關在採購程序上的一切行爲,絕對是依法處裡。

黃鈺華友人表示,此事源於羅昌發忙於WTO公務,無法全力關注官邸財產維護這些庶務。由於黃鈺華住在官邸,所以官邸採購及監工有沒有落實,有沒有符合採購法精神,都看在眼裡。她協助WTO代表團建立詳細的採購流程,糾正以前許多陋習。例如以前承辦人都直接把報價單當作契約,而沒有另訂契約,發生問題時都講不清楚。承辦人也沒有仔細閱讀廠商報價單的「眉角」,導致認知的巨大差異。三家廠商比價時,不同廠商施工方法根本不同,卻照樣拿來比價。

黃鈺華友人表示,黃因爲住官邸,每次都必須直接面對工人、廠商、園丁;由於他們多隻講法文,常需本地僱員翻譯。黃鈺華也會建議羅昌發請負責總務的官員儘量來監工,纔會知道問題所在。黃髮現問題,即告知她先生或直接告知代表團,建議如何留意改正。本來她大可以視而不見,反正這些都是總務官員的事。但這不符合她的個性。她做這些幫忙的事,維護公家權利,怎麼會被扭曲成爲發號施令?

黃鈺華友人表示,黃是公私分明的人。依照友人的瞭解,管家採買官邸非私人使用的衛生間的清潔用品及衛生紙,黃鈺華則自己買自己的衛生紙及清潔用品。分得很清楚。友人判斷,指控內容應該都是編織出來的故事。

黃鈺華友人表示,黃鈺華犧牲在臺律師事務所業務,陪先生去日內瓦,每天做好幾小時的花圃工作,目的就在幫國家省錢,卻落得被污衊,覺得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