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券3成7有雷 湮波飯店、退輔會都違規
受疫情影響導致國旅大爆發,消保處稽查全臺100家觀光旅館的住宿券,結果不合格率達3成7。(報系資料照)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人去年無法出國導致國旅大爆發,消保處因而在去年6月至11月間針對100家觀光旅館或旅館稽查「住宿券」,發現37家不合格,包括煙波大飯店等連鎖飯店,甚至連退輔會的清境農場國民賓館發行的住宿券也不合格。
據統計指出,其中違反樣態最多的爲違反「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共28家,包括完全未記載申訴專線、僅記載政府機關電話,未記載業者申訴專線;而違反「履約保證責任」則有15家,包括完全未記載履約保證規定、履約保證期間不足一年、無法提出證明文件或未提供履約保證;其次爲違反「不得記載事項」,包括定有「使用期限」限制、需搭配其他禮券共同使用。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縣市政府已要求限期改善,至今未完成改善包括雲林縣的「觀月商務休閒旅館」、花蓮縣的「承億文旅-花蓮山知道」及煙波大飯店(花蓮縣)等,若逾期未改正可以消保法處3萬至50萬元罰鍰,連續處罰至改正完畢爲止。
陳星宏指出,甚至還有業者設定使用期限、要與其他禮券一併使用,還有業者自創履約證保方式、信託期間不符合等樣態。
消保處諮議陳星宏提及,新版的「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在今年上路,其中與過去的最大的差異在於新增「消費者退還禮券,企業經營者得收取手續費,其費用不得逾返還金額百分之三」,雖然過去業者已發行的不溯及既往,但未來發行的均應符合此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