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危老建築重建成果豐碩

新竹市政府受理申請都市危老建築案數量爲非六都第一。(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自106年起,配合中央推動都市危險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政策,成果豐碩,自107年起推動都市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受理申請案中迄今覈定101餘件,爲非六都第一,部分案件已順利完工,陸陸續續申領使用執照中。

臺灣爲地震發生高危險地區,如發生高強度震災,對民衆生命、財產及安全影響甚鉅,新竹市屬臺灣開發較早之地區,全市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老舊危險房屋有相當高之比例,另也因應高齡化社會,5層樓以下老舊建築大多無設置升降設備,對無障礙居住環境需求日漸提高。

因應潛在災害風險,提升國人居住安全與品質,市府持續配合中央政策,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並制定配套放寬規則,行政流程大大簡化,不限土地面積大小,只要都市計劃範圍內的危險老舊房屋,經確認不具保存價值,達成100%同意,小基地也能重建,獨棟屋主的獨立自主性高。重建後的房屋高度與建蔽率都有一定程度的放寬,容積獎勵也相當明確,地價稅和房屋稅也有相關減免。

保障市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是市府重要施政目標,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之建築立面、管線老舊,違建嚴重,多數位於狹窄巷弄中,不僅環境品質不佳,消防設施亦多不完備,耐震設計與現行規範有所差距。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即爲徹底改善市民居住品質,提升公共安全與公共交通,並達到都市防災之目的。(新竹市政府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