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口岸檢疫防線 檢疫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將施行
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顧天成)口岸傳染病疫情監測是我國傳染病監測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爲更好築牢口岸檢疫防線,保障人民健康和國家公共安全,國家疾控局、海關總署近日聯合發佈我國檢疫傳染病目錄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新修訂的國境衛生檢疫法明確,檢疫傳染病目錄由國務院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會同海關總署編制、調整,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監測傳染病目錄由國務院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會同海關總署編制、調整並公佈。
本次發佈的檢疫傳染病目錄包括鼠疫、霍亂、黃熱病、埃博拉病毒病、天花、脊髓灰質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馬爾堡病毒病、拉沙熱、中東呼吸綜合徵;監測傳染病目錄包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艾滋病、人感染新亞型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猴痘、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等。
有公衆關心,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病種調整是否會影響通關效率。根據國家疾控局官網發佈的解讀問答,不因檢疫和監測傳染病病種調整而增加新的檢疫措施。除體溫監測、醫學巡查等無感措施外,流行病學調查等進一步措施僅針對極少的異常人員開展,並不是對所有進境出境人員普查。
即將迎來元旦、春節。疾控專家提示,對於出境人員,出境前應關注目的地傳染病疫情形勢。在境外期間做好個人防護,儘可能減少感染風險。進境出境人員如有發熱、咳嗽、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皮疹、不明原因出血等症狀,或已經診斷患有傳染性疾病的,進境出境時應依法主動向海關進行健康申報,配合做好衛生檢疫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