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取締陸「三無」船舶 嚴禁離港
海巡署在金廈海域取締大陸「三無」漁船事件延燒三週,大陸各地對「三無」船舶也積極查緝;廣東珠海近日再度發佈通告,明定無船名號、無船籍港、無船舶證書的「三無」船舶一律禁止離港,將予以沒收取締,依法銷燬。
珠海市公安局、海警局等九個部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嚴厲打擊非法從事海釣活動的通告」。
通告指出,今年二月廿九日,珠海市五艘出海釣魚的船舶遭遇大風浪天氣影響,有三艘艱難返航、兩艘遇險求救,其中一艘求救船舶上七人被救援力量快速救起,另一艘遇險船舶上六人失聯,當晚海面天色黑暗、風高浪急,六人命懸一線,珠海海事局、珠海海警局等部門組織廿八艘船舶經三個多小時艱苦搜救,才於三月一日凌晨將六人成功救起。
通告表示,此次冒險違規出海行爲引發的險情教訓深刻,充分暴露非法海釣的危害。爲切實維護民衆生命安全,遏制海上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大陸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對清理、取締「三無」船舶通告的批覆等法律法規,決定在珠海全市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從事海釣活動專項行動,除嚴禁「三無」船舶、證照不齊或失效船舶從事海釣活動,「三無」船舶也一律禁止離港。
通告稱,違反規定者一經查實,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海警、公安部門將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