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賣屋撈2000萬 爆「情斷不認帳」遭舊愛提告追討

記者傅家妤綜合報導

星爺周星馳闖蕩影壇數十年,是亞洲華人影視圈的「喜劇天王」,他過去與香港建設千金文鳳曾有過一段情,但是兩人卻在2010年3月分手,結束13年戀情。他在分手後,曾被女方在2012年追討港幣8千萬元(約臺幣3億1千萬元)投資佣金,沒想到日前又再次遭對方提告,追討港幣52萬元(約臺幣200萬元)的售屋佣金。

▲周星馳遭前女友提告追討欠債。(圖/CFP)

於文鳳從2002年起擔任周星馳的個人財務顧問,合約規定每月收取定額酬金外,雙方還有口頭協議,若投資獲利,還可收取稅後的一成利潤作爲佣金回報。據香港媒體報導,周星馳在2011年至2013年分別將名下的3棟豪宅,以及另外附加的5個停車位售出,預計獲利約港幣523萬元(約臺幣2042萬元),而於文鳳日前就向香港法院提出申請,向他追討售出物業10%的佣金,約爲港幣52萬元(約臺幣200萬元)。

▲於文鳳2度提告向周星馳追討佣金。(圖/達志影像

事實上,於文鳳過去也曾對周星馳提出告訴,向周星馳追討投資的「天比高」港島山頂獨立屋的佣金,該棟物業家只高達8億港元(約30億元新臺幣),但是男方在2012年付了港幣1千萬元以後,就沒再付餘款,讓她氣得狀告法院,追討港幣7千萬元(約臺幣2億7千萬元)佣金,並在當時首次公開承認兩人的13年愛情長跑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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