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球團都是大企業 自由球員簽約人數可取消
中華職棒更正自由球員簽約「人數限制」的 解釋,造成史上第一例自由球員宣告後撤回,當初設立「人數限制」是怕有錢的球隊獨大,如今各球團都是大企業,人數限制應該可以取消。
在中職自由球員規章的「人數限制」第一條,「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以下者,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造契約。」
若是9名到12名,則任何球團不可以籤超過3名以上自由球員;若是13名以上,各球團得依前項之比例原則,與自由球員簽約。
當初自由球員制度建立時,擔心某些球團的母企業較大,一次可以網羅很多自由球員,造成球隊戰力失衡,纔會制訂球團籤自由球員人數的限制。
今年中職自由球員行使日期與擴編選秀18人名撞在一起,造成有球團、球員技術性行使FA,今年有7人行使FA且統一獅有3人行使都是破紀錄。
中職在19日解釋自由球員簽約「人數限制」,任何球團並不包括原球團,讓統一獅可籤回行使FA的三人,但中職24日更正解釋,任何球團包括原球團,同意各球隊球員撤回FA,統一獅王鏡銘宣告撤回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