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發佈入戶新政,全面放開放寬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
新京報訊 據“中山發佈”微信公衆號消息,近日,《中山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正式印發,對舊戶口遷入政策進行了系統修訂和優化調整。新政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與舊政策對比,中山市本輪入戶新政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三取消”“兩放寬”“兩簡化”“兩增加”“兩明確”。
新政全面放開放寬了“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條件,進一步放寬了無房產人員和人才入戶條件,簡化了人才入戶情形。取消舊政策“有房產參保1年、無房產參保3年”的社保年限要求,調整爲“持有中山市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直接落戶、無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但申請時在中山市參保且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請落戶,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落戶”;取消了舊政策中的“已成年但在校就讀未婚的學生隨父母遷移”政策。
新政繼續保留學歷、職稱和技能人才等入戶渠道,取消了舊政策中人才參保要求、年齡限制和畢業年限等條件,放寬職稱至初級及以上,進一步簡化了入戶情形,優化整合爲:“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級及以上職稱,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以及國家、省、市政策文件規定準予引進的人才,並經市人社局覈准,可申請入戶。”
本輪新政策還增加了“先入戶後就業”政策、在中山市就讀的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學生畢業戶口遷移政策,簡化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戶條件。非中山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由原來的“先就業後入戶”經人社部門覈准,調整爲“先入戶後就業”政策可直接到公安窗口申辦。非中山戶籍的中山市全日制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的在校學生,就讀期間未將戶口遷入中山市的,畢業時可遷入中山市。已將戶口遷入學校的中山市全日制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的在校學生,畢業後應將戶口遷往經常居住地。
中山市本輪入戶新政還取消了“特定條件的子女投靠父母”政策,明確爲“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政策;明確了“落實收養救助政策申報登記戶口的主體”;取消了“投資入戶、納稅入戶、榮譽人員和公交駕駛員入戶”情形。
編輯 劉夢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