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和平友好條約45週年 岸田文雄:兩國在廣泛領域有合作潛力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45週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今天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生效45週年,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強與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就此互致賀電。岸田文雄表示,日中兩國對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繁榮肩負重要責任,在廣泛領域擁有合作潛力。李強則說,中方願與日方一道致力於構建契合新時代要求的中日關係。

中國大陸與日本於1972年建交;1978年8月12日,中日外長在北京簽署《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生效。

李強於賀電中表示,45年前,中日兩國老一輩領導人和政治家作出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戰略決斷。條約以法律形式爲中日這兩個鄰國確立了和平共處、世代友好的大方向,強調反對霸權主義,成爲兩國關係發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李強指出,45年來,中日關係取得了來之不易的發展成果,增進了兩國人民福祉,也爲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作出積極貢獻。李強也強調,中方願同日方一道,重溫締約精神,牢牢把握兩國關係正確發展方向,致力於構建契合新時代要求的中日關係。

據新華社引述,岸田文雄表示,《日中和平友好條約》明確寫入發展兩國間持久的和平友好關係。他說,45年來,雙方以此爲指引,爲日中關係發展奠定基礎,維護和發展了兩國和平友好關係。

岸田文雄強調,日中兩國對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繁榮肩負重要責任,在廣泛領域擁有合作潛力,雙方共同致力於構築建設性、穩定的日中關係具有重要意義。日方願同中方重溫條約精神,努力推動日中關係取得更大發展。

據大陸外交部網站,《中日和平友好條約》規定,締約雙方決心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兩國間持久的和平友好關係;確定彼此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而不訴諸武力或武力威脅;願意繼續爲開展經濟和文化合作,促進兩國人民的往來而努力。

締約雙方還聲明,任何一方都不應在亞太地區或其他地區謀求霸權,並反對任何其他國家集團建立這種霸權。條約中也明文規定了「本條約不影響締約各方同第三國關係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