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科技合作協定續約疑雲:科學能戰勝政治嗎?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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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Freepik

撰文丨賈鶴鵬

已有45年曆史的《中美科技合作協定》在今年2月27日到期,截至今天官方尚未對續簽或者延長有正式的表態。不過,在3月14日,《華爾街日報》等外媒發佈消息稱中美已經暫時延長了這一協定,但截止到本文發稿,兩國官方並沒有證實這一消息。

這是中美建交後兩國簽署的第一個正式合作協定,確立了雙方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框架,也是幫助中國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重要關鍵因素之一。

按照慣例,《中美科技合作協定》每5年續簽一次,去年8月份到期,當時雙方同意延期6個月進行續簽談判,最後的期限便是今年的2月27日。

這次到期後,在一衆猜測中,數日前,便有美國媒體放出消息,雙方剛剛同意續簽6個月,以進一步開展續約談判。而《華爾街日報》的報道,再次確認了之前的消息,且爲這個決定的發佈方式給出了一個定語:“悄無聲息地”(Very Quietly)。的確,沒有官方發佈,沒有官員背書,一個如此重要的協議繼續延期的消息幾乎低調得幾乎不合常理。

一份科技合作協定正式續簽的難產,標誌着兩國曾經富有成效的科技合作的華章正式落下帷幕呢,還只是因爲雙方沒有談妥涉及一些技術性條款?更關鍵的是,兩國的科技合作還能在多大程度上繼續開展?

延續了40多年的國家級合作,影響了無數人

在討論《中美科技合作協定》及其對兩國科技合作的影響前,還是有必要回顧一下這一協定對兩國科技協作以及爲中國科技進步的影響。在該協定簽訂後的40多年中,中美兩國開展了極爲廣泛的科技合作,涉及到農業、能源、太空、衛生、環境、地球科學和工程、教育等各個領域。該協定不只支持人才與技術的交流,也推動了包括大學、公司、專業機構和非政府組織之間的互動合作。

毋庸置疑,這一協定爲中國科技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助力作用,這不僅是因爲協議本身,也在於該協議爲兩國的合作鋪墊出非常廣泛的科技合作生態系統。例如,由李政道先生髮起的中美聯合培養物理類研究生計劃(CUSPEA,China-U.S. Physics Examination and Application),本身並非《中美科技合作協定》的組成部分,但它的執行無疑得益於這一協定營造的支持中國科協發展的氛圍,在美國這樣科技事業的發展需要民間大力支持和推動的國家,這種氛圍爲保證CUSPEA獲得足夠的資助與贊助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1979年-1989年間,中國通過CUSPEA,共選拔派遣了900多名學生到美國攻讀物理專業,其中大多數人獲得了美方的全額獎學金或學費全免的待遇。在他們之中產生了12位中國和歐美等地的科學院院士,100餘人次獲各類國際科技大獎,300多人次在國際科技組織中擔任職位,還有400多位成功的高科技發明家或企業家。

類似於CUSPEA的,還有由已故康奈爾大學著名生物學家吳瑞先生髮起的中美生物化學聯合招生項目(CUSBEA,China–United States Biochemistry Examination and Application)。從1981年CUSBEA發起到1989年CUSBEA結束,共計 422位中國學生奔赴美國70多所高校攻讀生物化學方向的博士學位,其中同樣包括大量中美兩國都非常知名的學者,其中包括美國科學院院士王曉東、美國杜克大學教授王小凡(Duke)以及目前擔任西湖大學副校長的著名科學家許田等。

中國還需要《中美科技合作協定》嗎?

《中美科技合作協定》及相關合作能給中國帶來的巨大收益,當然也意味着彼時中國科技水平極爲落後,所以可以通過這樣的合作,迅速獲得新的科技手段與信息,從無到有的進步往往是最大的。那麼,如今研發開支高居世界第二、科技論文發表量世界第一的中國,還需要像從前那樣大力開展中美科技合作嗎?

答案是肯定的,甚至可以說,已經成爲世界科學巨人之一的中國,在當下更加需要包括中美合作在內的國際科學合作。只是這種合作已不再是單向的學習,甚至也不再是以技術和人員互訪爲主的切磋交流,而是合作各方共同致力於國際科學治理。

在氣候變化、人工智能、生命倫理等領域,當然也包括核不擴散或外層空間利用等涉及國家安全的範疇,今日的中國比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與世界各國、特別是科技領先的發達國家密切磋商與合作。這種合作既包括政治家對科技政策的探討,也涵蓋了各國科研機構合作啓動一些需要各國通力合作的大型科學項目,如人類基因組計劃、人類蛋白質組工程以及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反應堆(ITER,International Thermonuclear Experimental Reactor)項目等。隨着中國科研產出置身世界前列,各國科學數據的互認與交換也亟需通過雙邊或多邊合作來推動。在着眼於共同推動科學的創新和負責任發展的國際科學治理合作框架下,各國科學家和實驗室之間也需要聯合啓動或嘗試一些高度探索性的科學項目。

對於推動中美兩國的科技治理合作、大型聯合科研工程以及創新探索性的項目而言,《中美科技合作協定》甚至應該發揮比它曾經發揮的促進中國科技進步更爲重要的作用。爲什麼呢?原因在於,《中美科技合作協定》是一種框架性的協定,它並沒有爲兩國合作承諾具體的經費數額,而是通過約定合雙方的權利義務、鼓勵單位合作、營造合作氛圍以及構建合作生態來促進合作。雖然這對於具體的技術交流非常重要,但後者畢竟主要依靠合作單位自有經費或具體資助機構的科研基金和既定科研進程來安排。而對於旨在提升新興科技治理的合作等全新疆域中的交流探討,往往沒有先行的經費和人員安排,這時一種框架性的合作以及基於這種框架的雙方的互信就更爲重要了。

也有一種說法認爲,既然《中美科技合作協定》自身並不承擔提供經費的義務,也無權在雙方制定各自的科研規劃時切出來一塊中美科技合作預算,那這個協定的失效就不會對雙方具體的合作構成太多影響。畢竟,在這一協定的執行歷史上,也發生過雙方因爲技術產權爭議沒有及時續簽的情況。

這種說法也是片面的。類似《中美科技合作協定》這樣的政府間協定,除了經由對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而爲合作提供了基本保證和爭議解決機制外,還代表着一種優先性的安排,這對中國這樣的自上而下進行科研管理的國家尤爲重要。因爲在沒有其它干擾因素存在的情況下,這樣的協定就有助於雙方尤其是中方在安排國際交流計劃時,優先考慮一些能落實協定的安排或活動。通過行政體系的層層傳遞,這樣的安排就體現爲雙方科研機構和科學家之間的大量互動,而科學家及科研單位之間的互動和收益,又會推動上層進一步安排更多的合作項目或合作基金。在沒有協定的情況下,雖然兩國科學家或一些科研機構之間仍然會保持互動,但缺乏了這種自上而下的任務安排和自下而上的需求反饋,雙方的合作就很難達到較高的層次。

科學能戰勝政治嗎?

上面說《中美科技合作協定》這樣的政府間合作框架如果沒有其它干擾因素存在,就會極大促進雙方的具體合作。但現在很顯然,這一前提條件已經不存在了。

且不說美方芯片斷供涉嫌對該協定精神的違背,以及所謂的中國計劃(China Initiative)對華裔科學家的莫須有的調查極大地壓制了雙方的科技合作,單說美國國會衆多議員時不時地對雙方合作的大聲警告和對美方當事人的訓誡,對於這種由行政官員來推動的政府間協定的干擾也是無比巨大的。中國方面自然也不可能無視這些政治干擾。

因而,結合《中美科技合作協定》要延期兩次開展續約談判,現在的問題就變成了,在政治干擾已經讓技術磋商步履維艱的情況下,中美如何能維繫雙方的科技合作?即便任何人都明白,兩國曾擁有的全面科技合作已經輝煌不再了。

儘管《中美科技合作協定》的續簽仍被巨大的政治陰影籠罩,技術性修訂乃至技術性暫停今後都可能變成常態(多年前,中美雙方曾因爲知識產權爭議短暫中斷過《中美科技合作協定》的續簽),但也要看到,45年的協作已經創造了巨大的合作慣性,人類面臨的諸多共同問題需要兩國科學家攜手提出解決方案,而聯合推動科技治理和推進探索性項目也高度符合中美雙方的利益,這些都讓人們相信,中美雙方有可以繼續進行科技合作的有力理由。

在缺乏《中美科技合作協定》提供的框架和優先性保證的情況下,推動、至少是維繫雙方合作的擔子就落到了兩國科學家自己身上。雖然政府協議是否續簽存在不確定性,但科研需要合作的基本邏輯並沒有改變,科技信息手段的日新月異也讓兩國科學家可以繼續熟知自己跨國同行的優勢。雖然支持聯合科研的專項經費可能在減少,但在大多數非敏感領域,通過協商分擔科研成本來開展合作研究仍然不存在實質性障礙。

如前所述,缺乏有效的《中美科技合作協定》帶來的合作框架當然會對合作造成重大影響,但受影響最大的其實是科技界的行政官員,沒有行政官員的倡導和介入,雙方合作規模肯定會大幅下降,但科學家需要通過具體合作來探索世界的能動性和基本資源還在。行政官員合作受阻當然會讓那些直接探討科技治理的合作受到衝擊,但這些科技治理領域的合作有時則會受到其它政治考量的促力,最爲典型的就是中美雙方有關氣候變化的合作,雖然遭遇了溝溝坎坎,但總體上仍然得到了推進。在過去不久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中美雙方還合作牽頭提出了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融資方面的新動議。

因此,如果要問中美科技合作是否就此謝幕(無疑,最關心這一問題的,是那些曾經或正在開展中美科技合作的科學家),那麼答案可能要靠提問者自身來把握:你願意讓這種合作就此落幕嗎?

(作者賈鶴鵬爲蘇州大學教授,美國康奈爾大學博士,有過20餘年科學報道經驗的科學文化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