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賣屋注意!苗縣12月起擴大查覈不動產經紀業廣告

爲減低不動產消費糾紛苗栗縣政府將於今年12月起,擴大不動產經紀廣告實地查覈。(巫靜婷攝)

爲減低不動產消費糾紛,苗栗縣政府將於今年12月起,擴大不動產經紀業廣告含實地查覈,地政處指出,民衆購屋利用網路平臺瀏覽物件,但仲介爲了吸引客人可能刊登不實廣告,內政部因此要求縣市政府加強查覈,呼籲不動產經紀業應確實重新檢視或依事實修正不動產廣告,以免挨罰。

苗栗縣政府地政處辦理例行業務檢查,將加強不動產經紀業廣告查覈,地政處地價科指出,不動產經紀業在網路刊登委售物件增加曝光度,必須注意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尤其是面積樓層數字標示應正確,這些資料往往與消費有直接關係,也是最容易衍生消費糾紛的細節

地價科表示,苗栗縣不動產經紀業廣告不實遭裁罰案件較少,多數被檢舉案爲非法仲介或是營業員證照逾期、沒有營業員資格等,針對廣告不實裁罰案,去年曾查到有廣告看板標示的加盟名稱不正確,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裁處6萬元罰鍰。

不動產經紀業底下往往有多名營業員,網路廣告通常是營業員自行刊登,例行業務檢查,若查廣告瑕疵將先輔導業者立即改正,重新檢視廣告真實性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可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不過地價科也提到,若是檢舉案就沒有輔導期,查明違法事實即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