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砍人案開庭驗「車廂6監視器」 嫌瞎扯:長髮哥因搶刀劃傷

臺中捷運砍人案26日再開庭審理,19歲洪姓護專生也被押解出庭。(馮惠宜攝)

發生在今年(2024)5月間臺中捷運砍人案,今(26日)再開庭審理,法官勘驗6段中捷提供影像,19歲洪姓護專生也被押解出庭,他對「長髮哥」受傷原因有意見,說是「拉扯中不小心劃傷」,遭檢察官駁斥「這樣殺人未遂又要變成過失傷害嗎?」爲還原事實經過,法院決定傳喚長髮哥出庭說明。

洪男今年5月21日在臺中捷運隨機砍人,造成呂姓高中生與長髮哥許瑞顯受傷,臺中地檢署今年6月底依殺人未遂罪嫌偵結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臺中地院今再開庭審理,洪男戴眼鏡,不發一語在法警戒護下出庭。

今天勘驗案發時的6段車廂監視器畫面,洪一上車,在車廂控制檯旁的置物空間放包包,隨即拿出菜刀往人潮走去,也引起車上民衆驚惶逃跑,呂姓高中生來不及逃跑,第一個遭到砍傷。

而長髮哥許瑞顯上前抵抗,過程中遭砍傷臉部,另2名乘客也持傘及徒手上前協助奪刀。洪對呂姓高中生的傷勢沒有爭議,但對長髮哥臉部傷勢,他在庭上表示,「印象中是搶刀的時候,因爲他(長髮哥)擋着,我的力氣比較大,因爲慣性不小心劃傷他。」洪的辯護律師也強調,洪的供詞一直沒有變過。

對此公訴檢查官表示,根據許瑞顯在偵查中的證述,洪男在第一次揮砍許時,即有受傷,過去洪沒有爭執警詢時筆錄,今天又說是拉扯造成,「這樣殺人未遂又要變成過失傷害嗎?」此部分應傳喚許瑞顯說明。

合議庭原定今日辯結,但因雙方對於許瑞顯受傷原因無共識,認有傳喚許瑞顯必要,定在今年12月17日再開庭並傳喚證人到場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