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剝削移工頻傳 遭諷:繳錢給仲介不如燒給好兄弟
臺灣移工聯盟、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臺灣國際勞工協會等,以及許多移工今(4)日於勞動部前抗議仲介的剝削,以及再次主張廢除私人仲介制度、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等訴求。(勞動部提供)
移工來臺除了在母國要繳交鉅額仲介費,來臺灣後甚至要再繳交服務費、買工費等,造成外勞龐大的負擔。臺灣移工聯盟(MENT)表示,仲介永遠想從移工身上剝削更多,與其繳錢給仲介,還不如燒給好兄弟,更痛批勞動部嚴重失職。勞動部表示,鼓勵僱主直接聘僱、減少移工負擔爲既定政策,仲介公司若有超收費用等違規情事,依法最重處停業1年。
臺灣移工聯盟、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臺灣國際勞工協會等,以及許多移工今(4)日於勞動部前抗議仲介的剝削,以及再次主張廢除私人仲介制度、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等訴求。
臺灣移工聯盟表示,每個移工來臺之前都得先支付一筆從8到20萬不等的鉅額仲介費給母國仲介公司,而有一大部分將流入臺灣介口袋;此外,移工在臺期間,臺灣仲介能每個月向移工「合法地」收「服務費」,一個契約3年累積來的服務費高達6萬元,但這段期間仲介卻未必有提供實質的服務。
2016年「3年出國1日條款」被廢后,仲介業者失去每3年收一次仲介費的金雞母,他們開始向在臺轉換工作的移工收取勞動部已明定不得收取的買工費,一份工作從2萬到9萬都有,尤其去年10月疫情結束後,國境解封重新開放引進移工,買工費、辦件費、面試費、轉換費、訂金、尾款等場違法收費氾濫,移工可以選擇不付錢,但代價是找不到工作,最後只能逃跑或被遣返回國。
臺灣移工聯盟痛批,臺灣自1992年制定《就業服務法》制度化移工引進,確立了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仲介公司)引進、管理移工的制度,然而仲介公司卻利用移工亟欲改善生計的動力來獲利,勞動部開門放鬼至今30年,放任仲介私有化的結果就是私人仲介壟斷整個移工就業市場。勞團堅持「廢除私人仲介制度、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的主張。
勞動部迴應,仲介公司倘有超收費用等違規情事,《就業服務法》已訂有相關管理及處罰規定,最重處停業1年;除蒐集事證外,勞動部亦主動出擊以不定期、不預告的方式隨機訪查僱主及外國人,瞭解仲介服務及收費情形。
此外,爲強化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機制,近年來已與來源國家達成協議擴大直聘適用對象,例如印尼專案選工服務範圍納入機構看護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