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今火災釀空污 處罰對象竟不是中火

臺中火力發電廠上月才發生火警,相隔不到1個月,7日上午因施作燃氣計劃海水渠道興建工程,承包商切割鋼筋不慎再度竄火舌。(臺中港務消防隊提供)

臺中火力發電廠上月才發生火警,相隔不到1個月,今日上午因施作燃氣計劃海水渠道興建工程,承包商切割鋼筋不慎再度竄火舌,現場濃煙致海線空污再度拉警報。臺中市環保局表示,大量濃煙有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將對污染行爲人依法告發,可處10萬元以上、最高500萬元以下罰鍰。

海線空污長期引詬病,臺中火力電廠1個月內發生兩起火警,讓當地民衆膽戰心驚。市府環保局透過AI判煙系統於第一時間掌握污染情形,並隨即派員至現場監測空品狀況。

環保局指出,雖周邊空品感測器未發現空品有明顯變化,但因大量濃煙有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將針對污染行爲人(承包廠商)依法告發,可處10萬元以上、最高5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進一步指出,由於空污是處罰行爲人,所以此火警案處罰對象爲承包廠商,不是中火;至於金額多少,會再進一步計算,另該承包廠商之前並無違反《空污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