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隊12強奪冠 竹市郭俊麟僅拿30萬遭批太少 市府迴應了
新竹市政府26日宣佈,爲獎勵設籍新竹市的強投郭俊麟的傑出表現,市府比照亞運金牌規格,將核發30萬元獎勵金,但市議員林彥甫認爲太少且標準不一。(新竹市政府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中華隊24日創造歷史,在世界12強冠軍賽中,以4比0完封日本隊勇奪世界冠軍,新竹市政府26日宣佈,爲獎勵設籍新竹市的強投郭俊麟的傑出表現,市府比照亞運金牌規格,將核發30萬元獎勵金,但市議員林彥甫認爲太少且標準不一,應比照奧運拳擊銅牌陳念琴,至少頒發50萬。
市議員林彥甫指出,昨天市府公佈,爲鼓勵中華隊摘冠強投、新竹市人郭俊麟的傑出表現,市府依據《新竹市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比照亞運金牌規格,將核發新臺幣30萬元的獎勵金。
金額一出,馬上引發熱議,一致認爲市府給太少,因爲相較於其他非直轄市,雲林用專案加碼100萬;屏東、花蓮則採國光獎金加碼10%,70萬。
林彥甫說,是竹市府沒錢嗎?不是!給績優選手的獎金主要經費來源是第2預備金,目前還剩餘6、7000萬,根本綽綽有餘。與其年底被市府拿來消化預算,還不如用來支持選手繼續爲臺灣爭光。
是竹市府比較守法嗎?也不是!其他縣市一樣訂有績優選手獎勵金實施要點,固然是1個依據,但實際給予的獎金額度往往會視情況特殊性再加碼。例如,今年8月,同樣是代理市長邱臣遠代理期間,績優拳擊選手陳念琴取得 2024巴黎奧運銅牌,依實施要點是給30萬,但當時市府最後加碼到50萬。
林彥甫認爲,市府錯就錯在標準不一。爲什麼其他非直轄市可以給更多?爲什麼邱市府這次選擇不額外加碼?爲什麼和奧運同樣列爲棒球3大賽,12強獎金卻不能比照奧運?他不認同績優選手獎勵金變成另類的軍備競賽,但市府的做法很明顯就是毫無誠意,也給外界新竹市不重視運動選手的印象。
林彥甫主張,市府至少應比照陳念琴在奧運得牌的方式,加碼給郭俊麟的獎金至50萬元。同時,市府也應修正實施要點,將部分運動項目著名世界賽事直接比照奧運。
教育處則迴應表示,市府爲鼓勵及肯定優秀國手,依據新竹市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辦法核發獎勵金,獎勵金核發對象爲設籍竹市之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