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就歐盟對華緊固件反傾銷措施案的執行措施啓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2013-10-31]
新華網日內瓦10月30日電(記者劉美辰 吳陳)總部位於日內瓦的世界貿易組織30日發佈公告稱,中國當天就歐盟對中國部分緊固件產品最終反傾銷措施案的執行措施,提出與歐盟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進行磋商。
2009年,針對歐盟對中國輸歐緊固件反傾銷調查終裁徵收反傾銷稅高達85%,中國將歐盟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2011年7月,世貿組織爭端解決上訴機構就該爭端案公佈最終裁決報告,認定歐盟針對從中國進口的緊固件所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及相關規定違反了世貿組織規則。據悉,歐盟在2012年修改了相關立法並對中國部分緊固件產品的反傾銷措施進行了複審。
世貿組織當天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中國在當天提出的請求中說,歐盟採取的措施“並沒有完全和正確地執行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和裁決”,這些措施“不符合反傾銷協定和《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諸多條款”。
依照程序,歐盟要在15天內迴應中國提出的磋商請求。
(原標題:中國就歐盟對華緊固件反傾銷措施案的執行措施啓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