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警船侵禁金門限制水域 國防部:海巡署即時應處
中國海警船近期時常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常態性執法,海巡署對海警船進行廣播驅離。記者廖炳棋/翻攝
中共海警船日前連續2天擅闖金門禁限制水域,國防部表示,海巡署將視況依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各類突發狀況處置原則即時應處,並同步通報陸委會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加強與陸方溝通,避免造成誤判、衝突及情勢升溫,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穩定。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表示,針對近日我金門海域周邊事件頻發、等級持續升溫。未來金門海域如何應對「新常態」成爲我方捍衛主權與尊嚴的焦點,但政府皆無說明政府據此所制定應處機制,爲捍衛國家尊嚴、保護臺灣人民免受驚擾,就海巡署及國防部現有與精進應處機制等相關事宜,要求行政院說明。
國防部迴應表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第1項規定,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由國防部公告之。國防部前於民國81年10月7日即依據兩岸條例規定劃設限制、禁止水域且歷經公告修正迄今,雙方執法機關均依此進行相關水域執法工作,並多次展開執法及海上救難合作。
國防部進一步說,另依兩岸條例第32條第1項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爲必要的防衛處置。現行「禁止、限制水域」執法任務是由海委會海巡署負責,而國軍依據「海岸巡防機關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及「海上任務綜合支援協定書」提供支援,透過雙方聯合情監偵平臺,加強橫向協調聯繫,共同監控臺灣周邊中共艦船軍事、非軍事活動及海上兵力部署動態,研判後續可能行動,並相互通報支援、協同應處。
國防部表示,一經發現異常,海巡署將視況依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各類突發狀況處置原則即時應處,並同步通報陸委會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加強與陸方溝通,避免造成誤判、衝突及情勢升溫,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