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中學老師民宅內爲5名初三學生違規補課被教育局記過,當年度考覈確定爲“不合格”

每經編輯:李澤東

鹽城教育發佈微信公衆號10月2日發佈消息:經鹽城市教育局在職教師違規補課督查組查明,射陽縣黃沙港初級中學教師楊某某於9月20日下午4點20分左右,在鹽城市區華府景城11號樓609室爲5名初三學生違規補課。

圖片來源:鹽城教育發佈微信公衆號

楊某某身爲在職教師,在全面落實“雙減”政策、深入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違規補課和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專項整治的新形勢下,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及疫情防控等相關規定,置若罔聞,頂風違紀,影響惡劣。

市教育局責成射陽縣教育局嚴肅處理。射陽縣教育局根據國家和省、市關於師德師風建設及疫情防控等相關規定,於9月26日決定給予楊某某行政記過處分,當年度考覈確定爲“不合格”等次,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優評先、職稱申報、崗位晉升。同時對負有監管責任的學校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

據悉,教育部9月6日發佈《關於堅決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問題的通知》,其中提出要“把準隱形變異違規培訓行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科類培訓行爲,應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1.違反培訓主體有關規定,證照不全的機構或個人,以諮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衆籌私教”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2.違反培訓人員有關規定,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

3.違反培訓時間有關規定,通過“直播變錄播”等方式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圖片來源:攝圖網

4.違反培訓地點有關規定,組織異地培訓,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化整爲零在登記場所之外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學科類培訓。

5.違反培訓內容有關規定,以遊學、研學、夏令營、思維素養、國學素養等名義,或者在科技、體育、文化藝術等非學科類培訓中,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6.違反培訓方式有關規定,線下機構通過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臺等方式違規開展線上學科類培訓。

7.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隱性變異學科類培訓。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鹽城教育發佈微信公衆號、教育部官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