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在社羣軟體羣組內遭污衊 提告傳喚多人到案
苗栗縣警局受理鍾東錦委任律師提告,追查涉及毀謗等案件被告。(謝明俊攝)
鍾東錦競總蒐集相關毀謗證據,向縣警局刑大提告。(鍾東錦競總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長藍軍內鬨,有民衆在Line羣組或是臉書發言攻擊苗栗縣長參選人鍾東錦,鍾東錦認爲這些不實言論已嚴重毀謗他的名譽,並意圖使人不當選,9月中旬委任律師羅偉恆向苗栗縣警局刑大提告,警方受理後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依法傳喚多名民衆到案說明,目前已有1人到案,詢後依違反刑法妨害名譽、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根據鍾東錦蒐集毀謗他的涉案民衆證據顯示,至少有5、6人,其中另還包括1名目前居住在泰國的民衆,警方已發出傳喚通知他於10月初到案說明,目前尚未知悉這名民衆是否可以按時到案應詢,不過,根據鍾東錦競總提供資料顯示,這名民衆已透過Line向鍾東錦致歉,鍾東錦競總尚未表示是否對他撤告。
苗栗縣長選戰開打,藍軍出現兩名參選人,各有各的支持羣衆,由於支持羣衆情緒較爲激動,容易在主羣軟體羣組內發佈強烈字眼意見,苗栗縣警察局呼籲,散佈假新聞、假消息,可能構成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51條恐嚇公衆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等,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尚有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而誹謗罪等等,民衆切勿聽信及轉傳,更不可任意捏造不實訊息,否則輕則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以行政罰鍰,重則觸犯刑事法律另須負起刑事責任。
參選苗栗縣長的苗栗縣議長鍾東錦,在堅持被開除黨籍也要選下去後,有不滿民衆在臉書上,或是Line羣組內發佈不滿鍾東錦的批評言論,鍾東錦競總在獲知相關內容,認爲不容讓這些不實言論繼續散佈,不僅嚴重妨礙他的名譽,也嚴重影響他的選情,因此,才於9月中旬委任律師羅偉恆向縣刑大提告。
警方受理後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展開偵查鎖定其中數名留言者真實身分,立即通知到案說明,目前已有1名葉姓男子到案受詢,警詢後,已依違反刑法妨害名譽、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函送檢方偵辦。
鍾東錦競總髮言人陳怡樺表示,鍾東錦參選以來,遭受有心人士以網路或是社羣媒體抹黑污衊,假造不實言論,不但涉及人身攻擊、毀謗、意圖使人不當選,已委請律師蒐集證據,如涉及不法將交由檢警偵辦,期望能杜絕網路霸凌,捍衛臺灣民主選舉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