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奇才賴清德 用憲法毀憲法、用民主反民主
賴清德總統日前視察政治檔案開放應用情形致詞表示,不希望任何人在民主的社會,「用民主反民主」。記者葉信菉/攝影
立法院會昨天通過「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決議案,邀請賴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立委提問。不過總統府已明白拒絕,指在憲法法庭裁判前,任何憲政機關均不宜採取行動。
以總統的高度,賴清德應該說的是,在憲法法庭裁判宣告違憲前,任何憲政機關和任何人均不宜違反法律。如今,賴清德不但違逆民意、鼓動違法,更儼然以大法官自居,擺明違反自己公佈的法律。
目前全爲前總統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早就是蔡政府的守護神,現在更與時間賽跑,要爲賴政府解圍。各界預期,對於府、院、監、黨就國會改革法案提出的釋憲案與暫時處分聲請,大法官裁判結果應無懸念。因此賴清德有恃無恐。
然而,在憲法法庭未完成裁判宣佈國會改革法案違憲前,法律就是法律,任何人都沒有不遵守法律的空間。這是基本的法治原則。賴清德卻超越憲法法庭之上,逕自宣佈國會改革法案違憲,拒絕遵守;破壞法治與民主,莫此爲甚。
更何況,即使是惡法亦法,法律未廢止或宣告無效前仍是法律。就像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五法後,賴清德雖然大表反對,甚至仿効前總統陳水扁之例加註不同意見,仍須以總統身分公佈施行;因爲這不僅是總統的職權,更是總統的憲法義務。
至於總統的不同意見,除循行政院向立法院提請覆議外,只能就涉其職權適用憲法疑義部分聲請釋憲。但在立法院否決政院覆議案之後,以及憲法法庭作成違憲裁判或暫時處分之前,總統都不應違反國會多數通過並經自己公佈施行的法律。賴清德不僅對抗國會、對抗民意,也違反民主和法治原則。
其實,賴總統進行國情報告並回應立委提問,包括髮言時間、人數、順序和政黨比例等程序事項,都尚待立法院黨團協商決定。換言之,國情報告還是要等立法院黨團協商出結果,才能進行;而這還有得吵,甚至可能到憲法法庭趕工做成暫時處分凍結,立院都還沒吵出結果。不過,賴清德已經不耐而峻拒。
國會改革五法是不是違憲,是全部或部分違憲,是哪部分違憲,不待憲法法庭裁判,賴清德說了算;他以憲法裁判者自居,凌駕於法律和民意之上,甚至指導大法官釋憲。但如果賴清德可以這樣違法逾憲,民衆可否收到交通違規罰單時,主張道交條例不合理,並在修法前拒繳罰款?
賴清德堪稱百年奇才,一篇就職演說能把「一中憲法」解釋成「新兩國論」依據,實爲「用憲法毀憲法」的典範。面對國會改革,賴清德不但當家鬧事,召喚青鳥反國會,恐嚇在野黨;又一方面公佈法律,一方面破壞法律。賴清德說不希望任何人「用民主反民主」,他自己卻正在示範「用民主反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