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中選會護航 前立委提4點理由:陳柏惟罷免案應延期舉行

中選會2日宣佈公投延期,但立委陳柏惟罷免案定於8月28日舉行投票,引發外界質疑。中選會3日表示,罷免案宣告成案同時,依法須訂投票日,後續委員會議將討論投票日是否考量疫情因素調整。(資料照/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2日宣佈,公投案將改至12月18日辦理,但基進黨立委陳柏惟罷免案訂於8月28日投票,引發外界質疑中選會雙標國民黨前立委孫大千則提出4點理由,認爲陳柏惟罷免案應延期舉行,並質疑中選會難道要爲了護航陳柏惟,而賠上臺灣人民辛苦建立起來的防疫成果嗎?

孫大千昨(3)日在臉書指出,如果全國性的四大公投案都可以延期至12月18日,那爲什麼地區性的陳柏惟的罷免案不可以延期?第二,不管是四大公投或是罷免投票,都是屬於羣聚行爲,全國人民的健康安全必須要由政府來守護,臺中市第二選區民衆的健康安全難道就不重要嗎?

第三,孫大千表示,倘若因防疫而限制人羣進行長距離移動,那麼不是等於變相剝奪臺中市第二選區在外求學和工作的年輕世代們的基本人權嗎?

孫大千並提出第四點,如果臺中市第二選區在外地工作和求學的選民,爲了要行使罷免權,而必須從全國各地搭乘大衆運輸工具返回選區,這難道不會造成人羣的長途移動嗎?

孫大千提出4點理由,認爲陳柏惟罷免案應延期舉行。(圖/摘自孫大千臉書)

面對質疑,中選會昨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罷免案成立後,須於60天內舉行投票;而在張貼罷免公告前,須讓被罷免人於收到罷免理由書10天內提出答辯,而該答辯書也須載明投票日期,中選會在收到被罷免人答辯書5日內正式提出罷免公告。屆時,也才能提交中選會的委員會議,審議是否調整投票日。

中選會進一步解釋,前天宣告罷免案成立,依法須訂出投票日,待罷免案正式公告,才能進行投票日是否更改的程序。陳柏惟罷免案是否能如期於8月28日舉行仍有變數,中選會委員會議將在16日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