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探索國資創投容錯機制 推出天使投資基金設立方案

每經記者:李蕾 每經編輯:趙雲

《每日經濟新聞》獲悉,繼廣東、四川、安徽、湖北、深圳等多地探索國資創投容錯免責機制之後,日前又有城市加入了這一行列。

9月11日,鄭州市發佈了《鄭州市天使投資基金設立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基金定位、基金要素、基金管理決策及分工、基金退出等多個維度都進行了詳細介紹。

方案中,“盡職免責及容錯機制”這部分內容引發行業高度關注。例如,要求遵循天使投資規律,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資風險,不將正常投資風險作爲追責依據,基金清算時投資損失率不超過投資本金40%的,依法依規啓動容錯程序;採用整體評價原則進行綜合績效評價,不因單個或若干個直投項目、單隻或少數子基金投資的單個或若干個項目的虧損,以及單個項目年度階段性績效結果進行追究;建立以科技成果轉化、技術進步爲導向的評價機制,寬容投資虧損,等等。

有業內人士指出,創投行業由於其高風險、高回報的特性,往往面臨較大的投資失敗風險。放寬容錯免責機制有助於減輕國資在投資過程中的壓力,鼓勵其更加積極地參與到創投活動中。通過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可以更好地發揮政府性資金的引導作用,促進投資與創新的良性循環。

探索國資創投容錯機制

近期,國資紛紛開始了對容錯免責機制的探索。

記者注意到,9月11日,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鄭州市天使投資基金設立方案》。根據方案,該基金總規模爲10億元,首期實繳規模3億元,基金存續期爲十五年。基金投向符合鄭州市產業發展規劃,重點爲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科技服務業以及應用高新技術提升傳統產業等領域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商業模式新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

在市場關注度比較高的考覈評價機制方面,方案要求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對基金的考覈遵循天使投資市場規律,重在被投企業的創新性、成長性、科技成果轉化效果和科技創業人才的培養,重在子基金和項目蒐集、篩選、盡職調查、評審、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合規性等過程考覈。

而在盡職免責及容錯機制上,有幾方面內容值得重點關注。

首先,根據基金方案,要全面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按照“支持實幹、鼓勵創新、寬容失敗、注重實效、盡職免責”的原則,遵循天使投資規律,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資風險,不將正常投資風險作爲追責依據,基金清算時投資損失率不超過投資本金40%的,依法依規啓動容錯程序。

其次,採用整體評價原則進行綜合績效評價,不因單個或若干個直投項目、單隻或少數子基金投資的單個或若干個項目的虧損,以及單個項目年度階段性績效結果進行追究。

第三,建立以科技成果轉化、技術進步爲導向的評價機制,寬容投資虧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不啓動追責程序:基金管理機構投前、投中、投後管理規程健全,投資過程中已聽取外部專家或專業機構意見,與投資有關的各類業務文件留存完整,沒有證據顯示存在串通、個人謀取私利等情形。

多地國資探路容錯免責

根據融中數據,2024年1~5月的新設基金中,國資管理人新設基金數量在新設基金中僅佔25.15%。但是,從新設基金的認繳規模來看,國資管理人新設基金的合計認繳規模在新設基金中佔比高達61.70%。國資背景管理人在新設基金中占主導地位,這已經成爲一個不爭的事實。

今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也就是行業裡所稱的“創投17條”,國資的容錯和免責機制被重點提及。以此爲依據,各地政府開始探索國資創投機構的容錯機制,紛紛在制度層面將容錯機制以及長週期考覈落到實處。

舉個例子,就在近期,《廣東省科技創新條例》正式通過,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圍繞科技創新所需要的股權投資支持提出了延長存續期、差異化考覈、退出等一系列相關措施,其中明確提出,國有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的考覈中,“不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作爲主要考覈指標”。

7月,成都高新區針對種子、天使、創投、產投、併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設置從80%到30%的容虧率,致力破解國資“不敢投”困境,從而更好發揮投資基金助力科技創新、培育新質生產力的作用。

今年5月,安徽省出臺《關於在國有資本投資科創企業審計中建立容錯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實施意見圍繞國有資本投資生命週期,明確了適用容錯機制的3項基本條件,規定了4個具體環節的9項適用情形以及其他2項適用情形,同時細化規範了審計容錯認定程序流程以及相關工作要求等。

對此,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賀俊對每經記者表示,創投行業由於其高風險、高回報的特性,往往面臨較大的投資失敗風險。放寬容錯免責機制有助於減輕國資在投資過程中的壓力,鼓勵其更加積極地參與到創投活動中,從而增加對創新企業和項目的資金支持。這種政策導向將促進創投行業的健康發展,激發市場活力,不斷完善和優化創業投資多元化主體格局。這種政策的實施還有助於吸引更多的專業人才和管理團隊,因爲它提供了一個更加健康和可持續的投資環境。通過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可以更好地發揮政府性資金的引導作用,促進投資與創新的良性循環。

“容錯免責機制需要明確具體的操作流程、責任劃分和追責標準,以確保其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從國家層面做好制度梳理,建立多部門協調的容錯機制,形成統一的監管方向和監管標準,從而推動政府引導基金容錯機制的落地實施。容虧率的設定是容錯機制的關鍵環節,需要綜合考慮投資項目的風險水平、行業特點、市場環境等因素,根據不同階段、不同類別的基金特點設置不等的容虧率。容錯免責機制需要與績效考覈和激勵機制相銜接,形成完整的投資管理體系。通過科學的績效考覈和激勵措施,可以激發國資的投資積極性,提高投資質量和效益。爲引導基金提供緩衝期,不意味着放鬆對引導基金的管理,反而是基於創投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前提下,按照整個基金生命週期來對國資創投進行更全面的考覈。”賀俊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