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仲茵稱「女兒20年沒見父親」 前夫陳冠霖怒揭離婚內幕
(本報資料照、粘耿豪攝/三立提供)
鄭仲茵和陳冠霖這對怨偶離婚20年,當初離婚分得難看,日前鄭仲茵爲戲宣傳受訪時提到,女兒這20年都沒見過父親,陳冠霖只參與過女兒出生和滿月就沒了,鄭仲茵說這20年手機未曾換過,但都沒有接到陳冠霖電話要看女兒。
對此陳冠霖不甘被塑造成不負責任的形象,稍早大動作反擊,在臉書還原當年2人離婚前大打出手的內幕,並貼上法院判決書,證明先動手的是鄭仲茵。
他強調以前因爲女兒還小,他盡力配合,對鄭仲茵一再媒體前消費他他不反擊,但鄭仲茵卻繼續搬弄是非,如今女兒20歲了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他也不想再忍耐,因此公佈兩人離婚始末,以及這些年來都有依約給予女兒扶養費,勸鄭仲茵日後謹慎行。
對此陳冠霖老婆迴應:「冠霖文章寫得滿清楚的,不管冠霖哥做什麼,我始終如一的支持。」;而鄭仲茵稍早也冷回:「沒什麼好回覆的,歡迎調閱」。
以下是陳冠霖臉書全文:
「各自安好」我已經被消費了二十年!我,不願再保持緘默了!!!
惡人先告狀,出自魯迅《兩地書 》,說的是一個理虧者利用先發制人的「最終毒計」來歪曲事實。 的確,妳這計謀成功地蠱毒許多局外人的思維與想法二十年了。孩子最後之所以協議由妳撫養,是因爲母親育兒乃天性,媽媽本能會照顧孩子。也因爲我讓她跟隨妳的緣故,我吞忍一切不做任何辯駁與反擊,縱使當時被外界誤解成「默認錯誤的一方」但只要對孩子的身心發展是正向的,我都願意暗自承擔。
然而,我太天真,太相信人性本善了,妳不斷醜化我這孩子生父的形象來塑造妳偉大慈母的光環,妳還刻意灌輸大衆我不負責任的謬論……
如果再任由妳繼續搬弄是非、顛倒黑白,我就是在姑息養奸⋯⋯因此,今天我要將當年的事實公諸於世,除了還我自身清白,聲張正義;我更相信這纔是對已經長大成人,能有是非對錯判斷能力的女兒最健康、最正確的教育。
當年法庭上,誰是被起訴的罪者? 妳我心知肚明,這都是能夠調閱出來可以佐證的事實。
猶記走進法庭時,我看到三位女性庭上、書記,心頭一凜,以爲女人會站在女人那邊,這場官司我打得贏嗎?
然而司法是公平的,庭上當下說:「證人都說是妳打人,爲何變成陳先生是施暴者?妳在玩弄媒體?!給七天期限和解,不然就先起訴妳!」
後來妳被起訴,才急找我辦理離婚手續撤銷告訴;畢竟夫妻一場又有小孩,和平分手是最好的結局。我依約支付了七十五萬的金額及每個月兩萬的教育生活費直到孩子年滿二十歲,所有前後開金額都已匯入到你的中華郵政帳戶(帳號:00114280XXXX13戶名:鄭仲茵)履行的單據與證明都存留着,銀行也可調閱。
上次見到孩子確實是她滿月的時候,我下午在臺北電話通知妳,說我會到臺南家中看孩子;開門後我很詫異,妳家中已經有幾家媒體在等候着⋯⋯
離婚協議是我每月一號至五號期間,通知女方,任選當月任一週末行使探視權⋯⋯約臺北,妳說在臺南;約臺南,妳說在臺北;到後來妳說當星期再打來,妳說了算!
妳在節目上抹黑我,在媒體前毀謗我,爲了年幼的孩子我全忍下來,妳把我這個父親塑造成惡魔,我總心想如果有一天跟隨妳的孩子知道了我們婚姻破裂的來龍去脈,真相對她難保不是又一次的打擊? 公開一切對她真的好嗎?我輾轉覆轍,夜夜難眠!
過去我衷心期盼妳們過得幸福,也感恩妳把女兒扶養成人,亭亭玉立。之前爲了年幼的孩子我盡力配合妳,任妳大肆對媒體暢所欲言也毫不反擊,但妳食髓知味繼續消費我,導致我足足活在這陰霾二十年,這次我決定不再悶不吭聲!
孩子長大了,我尊重她是一個獨立個體,擁有獨立思考,如果她想見我與我聯絡,我20年來也沒有換過電話,只要她一通電話,我隨時歡迎與她見面!我卻從來沒有接到任何一通電話或是一個問候,我不願猜想是否受人影響,我也尊重她的選擇⋯⋯
公道自在人心,天理昭昭,善惡有報。勸妳日後謹言慎行,好自爲之,別再誤導大衆扭曲事實。臺灣雖有言論自由,但臺灣的司法決不容訛言毀謗,別再利用媒體及輿論做出傷人利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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