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草案 勵馨基金會:缺乏整體的規畫

針對行政院性平處提出的「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劃(113-116)草案」,勵馨基金會認爲,該草案缺乏整體的規劃,也忽略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間的複雜關係,應完備政策規畫,提供更好的防治與服務,有效杜絕性別暴力。示意圖。ingimage

針對行政院性平處提出的「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劃(113-116)草案」,勵馨基金會在今日公聽會提出5大核心問題及5點建議方向,認爲該草案缺乏整體規畫,也忽略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間的複雜關係,應完備政策規畫,提供更好的防治與服務,有效杜絕性別暴力。

勵馨基金會表示,「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劃草案」在性別暴力方面仍存在一些核心問題,例如缺乏整體的規畫導致各部門各自爲政,看不到部會之間的合作,無法最大化資源的利用;草案缺乏整體與規劃則忽略性別平等意識的建立,過往保護服務偏重異性戀關係和權控性質,忽視結構性問題和多元族羣需求,例如多元性別、新住民、移住者與原住民的特殊處境和跨文化需求,也忽略受害者和加害者之間的複雜關係。

此外,現有制度性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忽視實際環境和實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例如全面強制通報造成浮濫卸責式通報、資源申請繁複、成果指標偏向過程性而非實質結果等等。

勵馨基金會建議,整體規劃可參考澳洲、美國、加拿大等國外性別暴力國家行動計劃經驗,制定更加符合我國國情的行動計劃,提升性平會(處)的實質權,可統籌並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整合資源,最大化利用資源效益。尤其科技性別暴力問題,只在國家/地方的範圍解決絕對不夠。這種形式的暴力跨越所有邊界而不受懲罰,因此跨國和跨領域的合作至關重要。

再者,將性別平等意識納入總體目標,以更好地推動性別暴力防治教育。制定明確、可衡量、可實現、相關、有時限的目標。將目標分解爲具體行動計劃,明確各部門責任和時間表;另應重視多元族羣需求,建立更完善的制度,解決制度性問題,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加強對第一線服務人員的培訓,提升專業技能。加強對各族羣的宣導和公衆教育,提供跨文化和多語防治機制,建立多元文化交流平臺,促進不同文化間的理解和尊重。

勵馨基金會也指出,應檢視現有制度缺失,重新評估和設計實務操作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制定合理的績效評估指標,注重實質結果而非過程。增加經費和人力投入,並實現跨部會一致的資料定義,以利後續資料收集、研究分析及監測和評估框架,定期評估成效,爲政策制定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