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17日拍板體育部更名運動部 拚明年中掛牌

行政院政委史哲透露,希望本會期通過相關法案,拚明年中成立。(遊念育攝)

行政院積極籌備「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歷經3次諮詢委員會議後,將更名爲「運動部」,並預計在明日行政院會通過9個相關法案。行政院政委史哲透露,希望本會期通過相關法案,拚明年中成立。

行政院會明日將通過成立運動部相關法案,包括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另制定《運動部組織法》、《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並廢除原《體育署組織法》。

除了將「體育部」更名爲「運動部」,由原本規劃的7個司,加碼變成「1署、6司」,對此,史哲表示,行政院14部會都有2個三級機關,「運動部」則給予「全民運動署」配置,而署的任務是執行,不能只有腦,沒有手腳。

史哲表示,這幾年行政院都有經過組改,對於新的部會成立都有很高的期待,籌設過程很重要,任務定位都會往下一些問題,運動部籌備過程必須誠實說因爲過去經驗,比較謹慎而且相當縝密。

史哲提到,諮詢會議辦了三場,明天行政院會通過後,會一併公佈給社會知道,個人會覺得看似「兩字」之差,卻是很大的步伐,第3次諮詢會議委員主動提出關於部會名稱討論,得到所有委員一致支持。

對於外界質疑賴清德總統下指導棋,史哲表示,總統政見是「體育發展部」,如果真的是下指導棋,那就遵從指示「體育運動發展部」,我們都是由下往上來做討論,每個討論都是鉅細靡遺討論,讓「部」成立。

史哲強調,「運動部」彰顯新時代對於體育的看法,體育過去的思考跟教育比較大的關聯,新的部會成立,怕部會越多分工越不清楚,所以分工上先做絕對的處理,而非包羅萬象。

他舉例,未來學校想申請游泳池,要跟誰申請?學校日常的設施還是屬於教育部,國教署增加一個組體育設施組。

史哲表示,大家想要走出教育範疇,過去體育班等於把體育選手獨立起來,好像體委會做這件事,全民運動以及運動外交,要給他充足的政策工具,這是爲什麼倡議過程就有學者提醒,全民運動應該給他一個署。

「體育部」未來設有1署「全民運動署」、6司分別爲「設施規劃司」、「國際事務司」、「產業及科技司」、「競技運動司」、「適應運動司」、「綜合規劃司」,以及3中心包括「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

史哲強調,爲了健全新部會的成立,不是升格的概念,而是新的部會成立,要達成不是要嘴巴講,要任命和概念上,要有全新的,未來奧運出去是「部長」出去而不是署長。

史哲也提到,臺灣對於運動選手養成的反省,過去亞奧運選手交流,會發覺很多國外選手養成,沒有那麼多時間在訓練,發現臺灣把競技運動變成高強度的養成,大家求新求變,全民運動是運動選手產生廣度更高,而不是集中化訓練,要邁開這個步伐,。

至於運動部員額配置未來會有400人?史哲表示,員額還沒定案;針對運動部成立後會哪裡設址?史哲說,希望立法院通過相關修法,明年中成立,初期不討論辦公地點問題,以目前辦公地點,沒有做評估、成立後再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