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收賄關鍵角色 18日第4次開羈押庭

某集團楊姓前高管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收賄案中關鍵角色,桃園地檢署3度聲請羈押都被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院17日發回,桃園地院18日下午2時將第4度開羈押庭。(本報資料照片)

某集團楊姓前高管是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收賄案中關鍵角色,桃園地檢署3度聲請羈押都被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院17日發回,桃園地院18日下午2時將第4度開羈押庭。

檢方6月3日行動後聲押某集團楊姓前高管等人,楊男因年事已高等原因裁定350萬元交保,檢提抗告,桃院6月21日第2度羈押庭,根本沒通知檢察官到場,桃檢事後得知氣炸再提抗告。12日第3次羈押庭,檢方指楊男在美國有外遇對象、非婚生子女,有逃亡可能。

但院方當時認爲,楊男現屆耄耋之齡,依照就醫診斷、檢驗預約、用藥紀錄等資料,楊男有持續就醫明顯需求,若給予相當金額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兼以諭知楊男及其辯護人,均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中相關內容,楊男亦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共犯或證人接觸下,應足以作爲羈押之替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