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土地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全市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有關規定,以及《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永吉縣人民政府2023年第13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批覆》,批准徵收永吉縣西陽鎮集體土地5.4798公頃,轉用國有土地12.8194公頃,現將本次徵地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批准情況

永吉縣人民政府2023年第13批次

1、批准機關:吉林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號:吉自然資耕函〔2024〕95號

3、批准時間:2024年4月19日

4、批准用途: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二、被徵收土地基本情況

1、四至:東至撮落村,北至大黑山鉬礦,西至撮落村,南至西陽林場。

2、被徵收土地面積和地類

徵收土地18.2992公頃,其中集體農用地5.4798公頃,國有農用地12.8194公頃,全部爲林地。

三、被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全市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吉市政函〔2020〕250號)制定標準執行。

四、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及安置途徑

本次徵地涉及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採取貨幣方式進行安置。

五、異議反饋方式

對土地徵收決定不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永吉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